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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鼎山镇人民政府

2023-11-22 10:35 来源: 鼎山镇

 

马永刚,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78年4月,四川巴州人,1999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鼎山镇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武装工作。

 



    杨鹏,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92年8月,四川南江人,2016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鼎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主持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财政、税务、区域经济发展、财务公开等工作。

    主管部门:镇财政所

    向上对接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税务局



 

    陈永林,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74年9月,四川巴州人,2007年10月参加工作,在职大专学历,现任鼎山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工会、文明城市创建、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主管部门:镇工会、镇综合文化站

向上对接单位:区人大、区创文办、区总工会

 

    巩国君,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88年7月,四川巴州区人,2013年6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鼎山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兼)。

    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党员管理、机构编制、党务公开、人才队伍、管理服务、共青团、目标绩效考核、巡视巡察、城乡基层治理、挂包驻帮、中省扶持集体经济、干部作风、档案管理、深化改革、老龄、机要保密、国有资产、关工委、地方志、史志、教育、科技、卫生、红十字会、机关内务管理和财务审核、机关食堂管理等工作。

主管部门:镇党建工作办公室、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向上对接单位:区委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目标绩效中心、区委巡察办、区卫健局、区教科体局区国资局

 

 

陈永明,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82年1月,四川巴州人,2007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鼎山镇纪委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分管纪检监察、反腐倡廉、督查督办、社会满意度评价、党员干部信访等工作。

    主管部门:镇目标绩效督查办

    向上对接单位:区纪委监委


王海鸣,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87年6月,四川平昌人,2016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鼎山镇党委宣传、政法、统战委员。

分管宣传、政法、统战、信访、12345市民热线、意识形态、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网络舆情、精神文明、社会治理、依法治区、反电信诈骗、司法、民族、宗教、工商联、侨务、公安、扫黑除恶、综治维稳、防邪反邪、禁毒、国安、网格化管理、文化、广播、旅游等工作。

主管部门:镇社会治理办公室、鼎山派出所、鼎山司法所

向上对接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公安局分局、区司法局、区文广旅局

 

刘东平,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74年11月,四川巴州区人,1995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大专学历,现任鼎山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协助镇长工作,分管征兵、退役军人事务、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危旧房改造、易地搬迁、土地增减挂钩、耕地进出平衡、卫片执法整改、燃气安全、环卫国防、双拥、金融、保险、供销等工作。

主管部门: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鼎山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向上对接单位:区人武部区住建局、区自然和规划分局、区土储中心、区退役军人事务

 


陈坤,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88年1月,四川仪陇人2011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鼎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协助镇长工作,分管乡村振兴、投资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发改、项目、东西部协作、统计、固投、经信、数字乡村建设、企业、商务、通信网络(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工作。

    主管部门: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统计工作办公室)、镇项目办

    向上对接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投资促进局

苟皓楠,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90年6月,四川巴州人,2017年5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鼎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协助镇长工作,分管农业(农技、农经、农机)、林业、森林防灭火、水利(安全饮水)、防汛抗旱、防溺水、畜牧、粮食安全、集体经济发展和管理、农村建房审核、撂荒地整治、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粮油园区创建、渔业、海事、气象、电力等工作。

    主管部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向上对接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供电公司、区气象局

 

王双全,男,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73年6月,四川巴州人,2004年10月参加工作,中专文化,现任鼎山镇人大副主席。 

协助人大主席工作,重点负责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主管部门:镇综治办

    上对接单位:区信访局


肖朱,女,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91年9月,四川通江人,2015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鼎山镇副镇长。

协助镇长工作,分管生态环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民政、妇女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工作、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民生、村民自治和村级三务公开等工作。

主管部门: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镇环保办

向上对接单位: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生态环境局


胡耀东,男,汉族, 中共党员,19964月,四川通江人,2019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鼎山镇副镇长。

     协助镇长工作,分管安全生产、交通运输、路长制、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食品安全、质量强区、消防等工作。

主管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向上对接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应急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区市场监管局


林衡 ,女,汉族,中共党员,生于1993年8月,四川南江人,2016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鼎山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协助陈永明同志做好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民政、计生、文广旅、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

分管部门: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向上对接单位: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文广旅局、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刘晓明,男,汉族, 中共党员,生于1969年4月,四川巴州人,1991年1月参加工作,在职大专学历,现任 鼎山镇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便民服务、窗口建设、便民服务站(点)建设、行政效能、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等工作。

分管部门:镇便民服务中心

向上对接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镇党委职能职责

镇党委是全镇工作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全镇的各项工作,对全镇的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是:

1.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决议。

2. 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 领导镇人民政府、群团组织和辖区其他种类组织,支持和保证辖区内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团组织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的章程履行职责。

4. 负责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全镇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 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8. 协助区人大、区政协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学习、调研等活动,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

9. 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命令。

2. 促进本地经济发展。负责编制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现代农业发展,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营造经济发展环境,发展农村经济,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3. 提供区域公共服务。负责编制本镇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发展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辖区居民提供教育、科技、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市场、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济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公共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 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等管理工作;加强镇财政管理,编制财政预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加强和巩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和拥军优属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做好应急、防汛、抗旱、防震、防火等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5. 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 党建工作办公室: (0827-5700104):负责文件收发、审核、起草、印制工作;负责为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做好各类情况、信息上传下达;做好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全镇党员和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全镇党员党费收缴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制度。

(二)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扶贫项目的规划、审查立项、竣工验收、跟踪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小额信贷扶贫工作;指导扶贫项目招投标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建设工作;负责重点村的扶贫开发培训工作;负责有关对口帮扶工作等;负责做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组织协调我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督促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安全领导小组决议和安全生产工作布置情况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定期研究全镇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和意见;及时依法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工伤事故等。

(四)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体育事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规划统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及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案件等工作;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辖区内卫生保洁和除四害工作;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组织开展治安防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工作。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青少年法治教育等工作。

(六)财政所:负责编制镇年度财政预算、决算草案,制定镇财政增收节支、平衡财政预算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镇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审计监督;负责村级账务的监管和管理等。

三、直属事业机构 

(一)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制订相关行政服务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受理政府授权或相关职能部门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负责与区级业务部门工作衔接;负责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负责服务事项信息、办件量等方面的数据汇总及分析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拟订农业发规划,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指导服务农业生产;指导农村禽畜、渔业的发展和防疫、检疫工作;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的土地、资产、财务、农村承包合同和农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机管理工作等。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镇人民政府制订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镇内的镇村林场、个体林场;配合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镇村护林网络,负责镇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承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等。负责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涉水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协助制定我镇范围的水利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制定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以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防洪等相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我镇农业、工业、生活用水的计划制定与节水等涉水事务管理;组织、指导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体制改革;承担我镇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筹集、调拨;组织指导我镇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27-5700731)。 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做好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开展我镇劳动力资源的调查,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各村劳动力输出和开发就业与培训工作,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从事我镇就业岗位开发和社区就业工作。负责我镇用人单位空岗信息采集、招用人员广告核准、招聘服务和用工登记备案工作。对镇用人单位工资收入、职工福利、工资支付政策和规定、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和残疾人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用人单位遵守就业准入、职工培训以及执行社会保险规定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监察。接受区劳动保障局的委托负责镇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鉴证工作,协助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在区劳动保障局的指导下,开展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督促我镇应参保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收缴社会保险费,并负责农村养老保险费的领保、退保工作。做好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等。

(四)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基层政权建设、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殡葬管理、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域地名管理、民间组织管理、老龄工作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电影、电视、录相放映活动;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镇村特色文化的发展;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委托协助管理我镇文化市场;组织开展群众性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道德风尚,文化素养和身体素质等。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并上报相关信息;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各村(社区)协管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企办 引资上项,发展乡镇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于民营经济;执行乡镇企业法;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统计站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调查任务,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按规定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我镇的基本统计资料;组织指导我镇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健全我镇的台帐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组织镇以下的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等统计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加强统计行政管理,定期开展统计数据检查,配合上级统计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基层统计信息网络,保证网络和有效运行等。负责退役军人相关事务。

(五)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负责我镇区域内各类民房建筑队及建筑构配件生产单位经营资质的初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负责我镇区域内零散建筑工匠(含瓦工、木工、抹灰工、建筑油漆工、钢筋工、电焊工、电工和铝合金制作等工种)按工种、技术等级、流向等定期登记注册,分批组织建筑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并报区住建局考核,合格后发给《建筑职业技能岗位证书》;负责对我镇区域内生产或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检查、监督、管理;负责对我镇建筑队伍进入我镇区域内施工管理和我镇建筑队伍外出施工证明的签发;经区物价局批准,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收费票据,负责有关规费的收缴工作。

四、联系方式及办公时间

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鼎山镇龙柏街299号

联系电话:0827-5700104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5月1日至9月30日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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