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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审计鼎山镇自然资源资产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2022-01-24 15:46

2021年7月30日至9月30日,区审计局对对袁振华同志担任鼎山镇党委书记期间,罗强同志任鼎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根据巴区审资意〔2021〕1号文件反馈,共发现我镇7个方面19个问题,收悉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赓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组建专班,全力做好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建议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方面。

1. 监督不力导致设施农用地违规占用基本农田3930㎡。

整改情况:我镇观坪村五组村民白彬2020年2月搭建养牛棚占用基本农田290㎡,首市村六组村民罗伟2020年2月修建养猪场占用基本农田2740㎡,寸垭村村民一组杨显能2021年1月修建养猪场占用基本农田900㎡。2020年6月,上述三宗土地国家卫片图斑已全部核实入库,并通过上级审查,变更土地用途。目前,罗伟、杨显能2处均已完善设施用地手续,符合发展产业设施用地,白彬设施用地手续正在完善中。

2. 工作不扎实导致耕地撂荒面积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对照2021年政府下发的《鼎山镇撂荒地整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再次由各战区指挥长牵头,组织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对辖区所有耕地撂荒情况进行了排查,最终排查结果共涉及4个村71户75.15亩。

(二)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

1. 未及时清理部分河道两旁或河道内垃圾,存在污染风险。

整改情况:政府组织专班对辖区河道白色垃圾进行了打捞清理,动员群众另行在水库外选址养殖鸡鸭,确保水体安全,并认真落实巡查制度,加大水库巡查力度,做到饮用水源巡查工作常态化,一旦发现违法行为,确保及时整改。

2. 龙洞沟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仍有垂钓现象。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巡查制度,由鼎山镇派出所、鼎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鼎山供水站、龙洞沟水库管理所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队伍,做到饮用水源巡查工作常态化,对垂钓者进行严格执法,并加大宣传力度,做好饮用水源保护。

3. 龙洞沟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隔离网破损未及时修复。

整改情况:由鼎山供水站组织专人对破损隔离网进行修复,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巡查制度,做到饮用水源巡查工作常态化,预防人为破坏。

(三)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方面。

1. 违反政策出台的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

整改情况:2022年1月11日,政府下发《关于撤销废止2020-2021年度垃圾处置费收取工作文件的通知》(鼎府发〔2022〕3号),正式撤销之前下发的鼎府发〔2020〕127号、鼎府发〔2021〕66号文件,并要求各社区按照服务范围重新与服务对象签订环卫服务缴费协议。

2. 龙洞沟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驾校场地可能污染饮用水源。

整改情况:2022年1月5日,龙洞沟水库管理所给东方驾校出具《关于关停巴中市东方驾驶培训学校鼎山龙洞沟驾训场地教学点的通知》(巴区水龙〔2022〕1号),1月20日,政府协助水库管理所正式关停巴中市东方驾校在鼎山镇龙洞沟水库管理所内的驾训场地教学点。

(四)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方面。

1.2019年度四张清单部分任务未完成。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龙洞沟水库废旧船只(川巴州渡0516)已上岸并分解。

2.公厕建设改造任务未完成。

整改情况:按照区住建局2018年至2020年“厕所革命”建设改造文件,2018年安排我镇目标任务为新建3座、改建公厕1座,均于年底完成,2019-2020年市、区住建局另行发文下达了公厕改造任务,未安排我镇公厕新建、改造任务。

3. 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未贯彻落实。

整改情况: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落实专人负责收取各村(社区)资料,已于2022年1月10日完成资料收集和装卷归档。

(五)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

1. 森林防火预防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及时调整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办公室设置和森防指机构内设人员,修订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制定《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办法》《指挥部联防联控指挥体系及工作机制》等工作举措。二是强化宣传力度。通过广播“村村响”、张贴森林防火命令和联保明白卡、安装防火标牌、悬挂横幅、发放森林防火资料等方式,提高群众防火意识。三是强化履职尽责。镇林业组织各村(社区)生态护林员安装“熊猫APP”,进行线上打卡培训,不定期检查生态护林员履行职责情况,同时,将村(社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确保管护区内森林资源的安全。

2. 落实政策不力,土地流转管理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成立土地流转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建立镇土地流转基本情况台账,规范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3. 农村垃圾收集清运不符合要求。

整改情况:通过多次与区环卫服务中心衔接协调,区政府安排汇鑫公司收回下发的车辆,统一上牌后再下发到乡镇使用。

4. 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大对各村(社区)农膜发放、使用和回收技术指导,同时,建立废旧农膜回收记录台账,2020年度回收废旧农膜合计312.8吨。

5. 农药化肥减量化及无害化工作未落到实处。

整改情况:要求各村(社区)严格落实《鼎山镇2021年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实施方案》,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成立专班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农户进行抽查,并建立调查监测台账,完善监测体系。

(六)履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方面。

1. 挤占挪用垃圾清运费284132.75元。

整改情况:财政所已完成所涉及会计账目调整,并举一反三进行自查,加强日常学习培训,提升财政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 未征收污水处理费。

整改情况:针对该问题,政府专门制定出台《鼎山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暂行标准及有关问题管理办法》,由镇生态环境办公室牵头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七)其他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责任相关方面的问题。

1.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通过与区环卫服务中心衔接协调后,压缩垃圾箱已于2021年8月底安装完成,现已投入使用。同时,要求两个社区在垃圾清运时严格车辆垫膜覆盖,防止拉运过程中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2.“非粮化”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关于成立鼎山镇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要求,压实责任到人头,努力化解“非粮化”存量,遏制“非粮化”增量。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队伍建设。注重提升业务人员专业素质,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弥补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不足,逐步完善知识结构和人才队伍建设,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建设。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探索建立生态保护长效机制,优化业务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最大限度降低人为风险因素,切实堵住各领域各环节风险点。

(三)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和对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数据的收集,针对区域内发生的破坏环境行为,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做到早发现、早解决,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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