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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口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2021-10-10 14:04

为认真贯彻落实《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巴州府办〔2021〕19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杨   川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   为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孙思亮  曾口税务分局局长

成   员:张利平  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永军  曾口税务分局工作人员

袁   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各村(居)委会主任、驻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便民服务中心,由张利平同志负责统筹医保征收各项工作。王永军、张利平、袁勇同志负责医保征收业务指导、缴费人员基金核对等日常工作,各村“两委”干部、驻村干部负责宣传及配合组织征缴工作。

二、明确缴费方式

(一)网络平台自主缴费;

(二)曾口税务分局缴费;

(三)镇便民服务中心缴费;

(四)税务合作银行网点缴费;

(五)税务、医保组织人员到村开展集中征缴。

三、落实工作责任

(一)税务部门:一是负责征收配合及时处理缴费人员信息工作,在税务大厅建立集中征收点;二是每天核对缴费人数和基金是否一致;三是每月向医保窗口提供参保人员信息,核查参保状态。

(二)医保窗口:一是负责政策宣传解读;二是医疗保险基本信息处理;三是及时跟踪缴费情况并提供给村(居)进行公示;四是协同税务部门共同处理问题数据;五是督促指导参保缴费工作,分阶段通报征缴情况。

(三)各村(居):一是负责政策宣传、指导操作网络平台缴费;二是召开医保征收专题会,落实征收责任;三是协同组织群众集中缴费;四是提供在外参保人员相关依据;五是逐人逐户做好群众工作,与不愿参保人员签订承诺书。

(四)包片领导:一是对包片村(居)医保征缴情况开展督促;二是督促驻村干部到村开展医保征缴工作;三是每半月汇总一次征缴情况并反馈到医保窗口。

(五)驻村干部:一是负责宣传医保征收政策;二是指导操作网络平台缴费;三是及时掌握缴费进度并汇总上报包片领导。

四、明确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各村(居)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目标任务,根据2021年城乡居民户籍人数并结合2021年参保缴费人数下达(具体目标任务见附件1)。

(二)强化宣传引导。镇便民服务中心、曾口税务分局、各村(居)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栏、宣传手册、宣传标语、网络、短信等多种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帮助群众了解政策和参保程序,引导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保缴费。

(三)严肃工作纪律。镇便民服务中心、曾口税务分局、各村(居)要深入研判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存在的问题。设置集中征收点由镇便民服务中心、曾口税务分局指定专人负责,选择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该项工作。严禁欺瞒群众,收而不交,骗取保费,一经发现,一律移交纪委处理。收取参保费用时,不得强行捆绑其它收费项目搭车收费,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要严格把握征收时间节点,税务、医保及村(居)等要对辖区参保情况进行梳理比对,对未参保人员分片负责,精准施策,逐户登记搞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工作,力争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实现辖区参保全覆盖。

(四)强化督查考核。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关系到参保居民的切身利益,镇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村(居)要加强组织领导,高效推进,要在10月25日前完成目标任务的35%,11月25日前完成目标任务的70%,12月25日前完成目标任务的95%。按时按质完成参保任务。镇目标绩效办、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通报征收工作情况,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进度滞后的村(居)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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