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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口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2023-05-16 10:3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巴州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精神,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地落实。结合安全生产大提升专项行动、“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和曾口镇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在全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市区实施意见,聚焦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聚焦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问题,认真排查和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措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各村(社区)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系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全面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专项整治

各地各部门要立足本地实际,认真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特别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牵头责任,督促指导本系统本行业全力抓好专项行动实施。

(一)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包含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危废处置等方面。(镇应急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负责)

(二)交通运输领域,包含客货运输、汽车维修、道路运输服务、道路工程施工等方面。(镇应急办、派出所负责)

(三)建筑施工领域,包括房屋市政工程、城市管网、自建房、隧道施工等方面。(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

(四)消防领域,包含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体育场馆、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仓储物流、文物古建筑、易燃易爆等高风险场所等。(镇应急办、派出所负责)

(五)城镇燃气领域,包含人工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等方面。(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利民燃气负责)

(六)特种设备领域,包含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方面。(应急办、市场监管所负责)

(七)水利领域,包含大坝、河道、水库等方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

(八)电力领域,包含输配电网、光电等方面。(供电所负责)

(九)能源(油气方面)领域,包含油气长输管道等方面(应急办、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

(十)校园安全领域,包含校园设施设备、校舍、实验室、学生防溺水等方面。(辖区中、小学负责)

(十一)农业农村领域,包含森林防灭火、农业机械、农村沼气、渔、牧业生产等方面。(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

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者整治的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开展好排查整治行动。

四、重点工作

做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和村(社区)领导责任落实三个专项任务。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任务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有序组织排查问题隐患,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1.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制定企业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汲取省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开展1次排查整治(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开展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充分运用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岗位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清单;要按照“行业共性+企业个性”原则,根据企业、岗位自身可能存在的特殊风险、特殊隐患、特殊问题和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制定个性清单,真正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各层级、各环节、各工序。

3.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条件的企业要设立首席安全官、安全员,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要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4.建立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建立本企业安全管理考核、奖惩、监督以及内部举报奖励等相关机制,责任落实情况应当与本企业安全生产奖惩措施挂钩。对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予以奖励,对弄虚作假、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超出责任制考核标准要求的给予惩罚。

5.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违规动火作业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深刻汲取省内外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事故教训;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严禁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请和招用无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用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强化动火风险分析、依规检测检验、作业现场清理、应急装备和救援器材检查,确保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6.组织对分包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分包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分包外包外租不得代替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7.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健全完善本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是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专项任务

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大力发扬斗争精神抓好安全监管,精准、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坚决整治安全执法监管“宽松软虚”,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1.迅速明确和大力宣传排查整治标准和工作要求。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抓紧制定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加强统筹推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各相关部门要将本行业领域的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及时通知到所辖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突出重点精准严格监管。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7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严格开展精准督导。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督促其立即消除隐患;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及时上报区级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相关部门要对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

3.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必须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公开约谈通报,排查整治不力的要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要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4.创新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提高监管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依托新型信息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5.组织开展专家帮助指导服务。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帮助企业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推动隐患闭环整改。要帮助摸清企业安全生产真实状况,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织细织密企业安全风险防控网,促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要指导企业加强对从事消防控制、电工、金属焊接与切割等特种作业人员,以及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压力容器(含气瓶)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三)村(社区)“两委”责任落实专项任务

各村(社区)两委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1.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把安全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市区实施意见(方案),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各地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域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本行政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分管负责人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行业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强化宣传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要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利用微信、电子显示屏、横幅海报等方式方法,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4.坚决守牢项目安全红线。严格执行《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的通知>的通知》(川安办函〔2022〕66号)要求以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规定,各村(社区)要严格项目审查、建设、验收、投产投用闭环管理,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落实安全评价。

五、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4个阶段进行,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编制各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相关文件资料,细化明确重点检查事项,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利用短信、媒体集中报道做好宣传发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到各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6月底前)。将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相结合,各行业部门要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辨识,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做好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帮扶指导,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整治重点。

(三)部门督导检查阶段(7月至11月)。以安全生产大提升专项行动“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和曾口镇安全生产“迎大运·保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各有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督导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在成都大运会期间,镇安办将组织开展一次集中督导检查。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深入分析问题隐患原因,深层次查找问题症结所在,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及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照单履职,亲力亲为、靠前协调,明确专人牵头负责,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有序落地见效,镇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附件1),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明确1名负责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二)构建长效机制。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坚持行业检查与属地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监督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找准问题根源症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长期执行。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将专项行动排查出的隐患填于(附件2)自5月开始上报,于每月23日前报告当月累计情况于镇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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