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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通知

2017-05-23 10:45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曾口镇人民政府 作者:zkz
  曾府发〔2017〕55号

  巴中市巴州区曾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7年扶贫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

  通 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单位:

  根据巴州府办〔2016〕151号《关于转发巴中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扶贫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镇2017年扶贫小额人身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扶贫小额人身保险是由中国保监会统一推动,在小额人身保险的基础上创新,面向农村群众,服务于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普惠型短期人身保险产品。该产品保费低廉、优惠率高、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投保理赔简单,能有效承载农村群众因意外伤害与灾害所致身故或伤残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效减少政府对农村社会的管理压力,缓解农村群众保险供给不足和保障程度不高的矛盾。各村(居)和镇级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长期性和持续性,深刻理解扶贫小额人身保险在服务“三农”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推进扶贫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工作任务。

  二、保险范围和责任

  (一)、保险范围

  凡具有曾口镇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被保险人年交保费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执行,以户为单位统保,没有年龄限制。

  (二)、保险责任

  1、65周岁及以下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的,按保险金额赔付20000元;疾病身故的,定额赔付1000元;意外残疾的,按评残等级标准赔付,最高限额为20000元。

  2、66周岁及以上被保险人:因交通意外、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雷击、洪灾、火灾等“七类意外”原因造成身故的,按保险金额赔付20000元;因“七类意外”造成残疾的,按评残等级标准赔付,最高限额20000元;其他原因与疾病身故的,定额赔付1000元。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66周岁及以上被保险人只含“七类意外”原因)发生住院的,住院补助津贴限额600元,每天补助20元,每次住院期最高补助15天(不足15天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全年最高补助30天(不足30天的按实际天数计算)。

  (三)、服务规定

  1、强化诚信经营理念。加大服务责任落实力度,以优质的保险服务取信于民。保险事故一旦发生,须第一时间报告保险公司,报案电话:95518,13981698488。要坚持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严格做到有理必赔与信息公开,即查立赔,尽力满足被保险人的正当要求,对不熟悉索赔程序的客户要主动告知并帮助完善相关手续。

  2、坚持理赔程序简单、手续简便、标准直观、方便快捷的原则,按照保险责任金额标准支付,按照承诺服务。凡被保险人出险事实清楚、法定证据具备、赔付金额明确、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号已提交,赔付金额1000元及以内的,5个有效日内赔付到帐;1000元以上的,10个有效工作日内赔付到帐。理赔时效为2年,超出2年概不受理。

  (四)、保险理赔

  1、理赔依据。65周岁及以下被保险人意外身故的与66周岁及以上被保险人因“七类意外”身故的,以承保机构的勘查结果为准;65周岁及以下被保险人疾病身故与66周岁及以上被保险人因“七类意外”以外的原因与疾病身故的,以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身故证明为准;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66周岁及以上被保险人因“七类意外”)住院的,以乡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凭据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单为准。

  2、被保险人意外致残赔付,在承办机构查验结果基础上,依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进行赔付。如被保险人对残疾等级有异议的,由承办机构组织被保险人到残疾等级专门评定机构进行残疾等级鉴定,所发生的评残等级鉴定费用由承办机构承担。

  3、凡因第三方责任与工伤造成的意外伤害,已由第三方或被保险人所在单位足额赔付的,不再向被保险人赔付住院补助津贴。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全镇城乡居民小额人身保险覆盖面达到60%以上,以后逐年提高,争取2020年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小额人身保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王瑞林同志任组长,副镇长曾立涛同志任副组长,财政、社保、农经、农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村(居)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负总责,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小额人身保险推进工作,确保逐月按进度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各村(居)民委员会和镇级相关单位要相互配合、广泛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小额人身保险的目的、意义,并自愿积极主动缴纳保险费用,努力扩大承保面。

  (三)坚持“强化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愿投保相结合的原则,以村(居)为单位,在本辖区内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与小额人身保险三个险种逐步按自然年度一并集中投保缴费,与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费时间同步。

  (四)、镇将此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特此通知

  巴中市巴州区曾口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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