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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茅坪镇开展2021年秋季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

2021-09-28 09:40

为促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大茅坪镇结合2021年秋季动物重大疫病免疫防控工作需要,特开展此项工作。

一、防控任务

(一)免疫任务: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3万羽份、牲畜口蹄疫1.2万头份、猪瘟1.2万头份、小反刍兽疫0.05万头份。

(二)免疫抗体监(检)测:各村居必须在11月10日至15日完成猪、禽各10份、牛4份、羊6份共计30份血清(无溶血、无污染)采样送检任务。

二、防控目标

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达到95%以上;免疫抗体群体保护合格率达到70%以上;城镇免疫率均达到95%以上;确保省市区秋防检查验收顺利;确保不发生动物重大疫情。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阶段:9月中旬召开秋防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秋防工作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并组织开展秋防培训。

(二)免疫阶段:各村居于10月10日起开展猪“口蹄疫+猪瘟”免疫,同时开展牛羊口蹄疫、禽流感免疫;间隔10天到15天开展小反刍兽疫免疫,同时做好猪瘟、猪口蹄疫的加强免疫。扎实抓好新生仔猪的基础免疫和补栏动物的加强免疫。

(三)验收阶段:11月中旬,由区农业农村局对全镇秋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免疫重点

1.以规模养殖场(小区)为重点,抓好四种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圈舍消毒、标识佩戴、免疫档案(免疫记录)规范。

2.以仔猪骟割免疫打双针,佩戴标识为重点,抓好新生和补栏的动物基础免疫。

五、防控重点

(一)以非洲猪瘟防控为重点。各村居抓好非洲猪瘟日常排查工作,及时规范报送信息报表,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防控技术的宣传与指导。各村居网格员做好村内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巡查工作,若有异常生猪死亡上报到镇农业中心(畜牧站);各村居务必指导农户或村组对不明原因死亡的生猪等必须无害化处理,不留后患。

(二)以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为重点。各村居抓好禽类(包括水禽和野生飞禽)异常死亡排查工作,全面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基础免疫措施。冬季是口蹄疫的高发季节,各村居必须督促养殖户做好口蹄疫的基础免疫。规模养殖场必须进行禽流感、口蹄疫,猪瘟疫苗的加强免疫工作。做好口蹄疫、禽流感,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监(检)测、疫情预警预报。

(三)以规模养殖场(小区)、商品畜禽贩运业主防疫监管和调运监管为重点。继续实施落实好引种申报、检疫监督、隔离观察、加强免疫、溯源清晰五项制度,抓好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以迎接省市区检查验收为重点。村(组)各畜禽各病种免疫密度和免疫效价必须双达标。防疫软件资料齐全、规范。镇农业中心(畜牧站)加大秋防免疫巡查工作,随机抽查行政村免疫档案,查访农户的畜禽的免疫情况,村居民委员会做好强制免疫和软件资料。

(五)以消毒灭源为重点。各村居在秋季动物集中免疫和非洲猪瘟常态防控期间,以村为单位定期对所有的养殖场户进行全面消毒,督促养殖场做好消毒灭源工作。消毒时要选择有效的消毒药物,确保消毒药物的浓度,保证消毒时间充足。以村为单位对消毒频次、面积等进行统计,采集样本对消毒效果进行检测。

六、防控保障

(一)强化技术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五统一”。一是统一免疫时间。秋防工作于10月10日开始,11月10日结束,11月中旬检查验收。二是统一免疫病种。秋动物集中免疫的病种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共四种动物重大疫病。三是统一免疫程序(参考免疫阶段)。四是统一免疫档案(免疫记录)。免疫行政告知书、免疫服务公示卡、免疫档案由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印制。散养畜禽实行一组一册、一户一页、一畜(栅)一格、养殖户签字确认的免疫档案管理制度。各规模养殖场要及时完善免疫记录。五是统一防疫效价评估。采取现场随机抽样,免疫抗体实验室检测等技术措施进行防疫效价评估。

(二)强化责任落实。落实村居对防控工作负总责、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的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防控工作实施集中统一指挥,加强工作督导,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将工作责任明确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形成“镇、村组干部带队保密度,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职工跟班保质量,规模养殖场按程序自主实施免疫”的工作机制,镇统一调度,各村居协调联动,依法督促落实养殖、贩运、屠宰、餐饮等各环节从业者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

(三)强化基本保障。一是物资保障。镇农业中心按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人畜共患病等免疫病种及时组供足量疫苗和动物防疫有关软件资料;按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求组供非洲猪瘟防控应急物资。镇筹措防疫所需配套药械、耗材、反应救治、死亡补偿等经费。二是人员保障。村级动物防疫员按照村推荐、镇使用考核的管理办法,购买年轻有为、业务技能熟练、责任心强的人员的村级动物防疫劳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村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切实做到集中免疫前培训一次和适时跟班监督指导,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重大疫病临床诊断。

(四)强化资料规范。一是规范物资台账。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质台账由区动物疫控中心统一印制发放,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防疫物资要严格依照台账的要求、项目,如实做好记录,防疫物资台账保存期限为10年。 二是规范免疫档案。动物免疫档案由区动物疫控中心统一印制发少放,免疫档案一社一册,一户一页,一畜(禽一栏)一格,户主签字,村组干部签字,村动物防疫员要严格按照免疫档案所规定的项目、内容及要求如实做好记录,免疫档案按规定期限保存。三是规范信息报送。各村居在2021年秋季动物集中免疫启动后,每周四下午4: 00前向镇农业中心畜牧站上报本周免疫进度表;集中免疫结束后,上报防疫工作自查、检查报告和工作总结。规范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报送,若出现疑似疫情,按规定及时上报。

(五)强化抗体监测。各村居镇在免疫结束后要及时按任务数采样送至区动物疫控中心开展免疫效果检测,村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样送检任务。免疫效价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补免。镇农业中心畜牧站要结合秋季集中免疫开展好疫情排查和监测,做好养殖场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特别是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重点加强对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场和从外地引种过畜禽的养殖场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采样监测。

(六)强化防疫监督。一是强化免疫监督。镇政府在集中免疫期间对各村居免疫工作开展落实等情况实施督导,督导次数不得少于2次。二是强化抗体监测。各村居对辖区内以村组为单位开展免疫抗体自测一次;准备好接受国家、省、市对免疫抗体的抽样监测。三是强化目标考核。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行单项目标考核,属地管理辖区负责、谁出问题谁负责谁买单,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强化追责问责。层层压实地方责任,对责任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并向全镇通报。严肃查处动物防疫工作不力等行为,对秋季免疫抗体不合格的村居进行通报处理。对因隐瞒不报,不及时报告或处置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从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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