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茅坪镇关于成立得阳村龟田沟水库清水工程协调小组
得阳村龟田沟水库清水工程是关系市级重点项目“殡仪馆”能否按时开业重要环节。为加快工程的建设进度,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经镇党委、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得阳村龟田沟水库清水工程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冯 伟 党委书记
尤 鹏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苟 红 专武部长、副镇长
何映江 纪委书记
李 艳 副镇长
施元丞 副镇长
成 员:张敬勇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 刚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 波 综合执法办负责人、交管站站长
吴 荻 纪委副书记
陈贵强 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
周俊明 宕梁国土所派驻大茅坪镇工作人员
伏 晓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岗工作人员
马三荣 得阳村支部书记、主任
张甫祥 得阳村支部副书记
张孝华 得阳村副主任
张润平 得阳村专职委员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苟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敬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综合调度和日常具体工作。同时,设放水协调组、占地补偿协调组、道路交通协调组和工作监督组,其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放水协调组
组 长:苟 红
副组长:张敬勇
成 员:伏 晓 张孝华
职 责:负责协调龟田沟水库清水工程安全放水及农业生产用水等相关工作。
2.占地补偿协调组
组 长:李 艳
副组长:张 刚
成 员:周俊明 马三荣
职 责:负责协调龟田沟水库清水工程建设征地、淤泥倾倒征地及青苗、林地补偿等相关工作。
3.道路交通协调组
组 长:施元丞
副组长:李 波
成 员:陈贵强 张润平
职 责:负责协调龟田沟水库清水工程建设使用现有道路及新建施工便道等相关工作。
4.工作监督组
组 长:何映江
成 员:吴 荻 张甫祥
职 责:负责督查龟田沟水库清水工程协调工作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影响工程进度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