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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茅坪镇推进2021年撂荒地整治及粮食生产扩面保供工作

2021-05-10 10:53

一、目标任务

2021年,全镇粮食播面达到29160亩,粮食总产量达到11270吨。“两区”划定范围内及粮食生产重点区内必须按要求种好目标作物,种满种尽,撂荒地治理率达100%,耕地质量较上年提升0.2个等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率分别达到73%、85%。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耕地保护,增加粮食播种面积。实行村(居)撂荒地网格化包片管理,组织开展撂荒耕地摸底调查,分类制定复耕复种具体措施,并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建设,对撂荒地建档立卡,建立电子信息台账(样表见附件)加强对撂荒耕地利用情况的全程跟踪、动态监测,实行台账销号管理,确保种粮耕地数量持续增加。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对撂荒地由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明确代耕代种对象和收益分配形式,可由村集体统一组织新型经营主体进行代耕代种,耕地地力补贴和耕种收益归实际耕种者所有,待原承包农户自行耕种后,方可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培育生产主体,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在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全镇5个行政村(居)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粮油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农户的闲置或撂荒耕地进行代耕代种,耕地地力补贴和耕种收益由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同时,推行“粮油种植专合社+基地+农户”生产模式,引导鼓励在家耕种农户加入村集体成立的粮油种植专业合作社,实行“五统一分”(统一规划、统一种苗、统一农资、统一技术、统一收购销售、分户管理)一体化生产服务模式。发展粮食适度规模种植,提高种粮效益,对符合种粮大户补贴政策的粮油种植专合社,鼓励积极申报相关惠农补贴,所得收益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保留20%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剩余收益按照农户所占份额进行分配。

(三)实施科技兴粮,提升生产科技水平。灵活种植模式,充分运用产业园区新建幼龄果、药、茶园空行,推广粮经、粮药、粮果等复合种植模式,套种、增种豆类、马铃薯、蔬菜等作物,提升耕地利用率的同时增加种植收益,解决园区管护问题。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科技下乡服务,加大种植大户技术培训,确保农业技术到位率达到95%以上。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集中开展农资市场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假冒伪劣行为,为粮食生产保驾护航。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绿色防控技术,加快生物有机肥和生物农药应用。

三、扶持政策

(一)对规模性种植粮食作物的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除落实省、市种粮大户补贴的同时,区级财政还要从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中拿出部分资金对积极参与整治耕地撂荒发展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给予相应的奖补扶持(具体是:单季种植30(含)-100亩按每亩80元给予奖励,单季100(含)-200亩按每亩100元给予奖励,单季面积达到200亩以上按每亩150元给予奖励)

(二)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撂荒2年及以上的复种耕地,各村(居)要及时核实情况,将符合条件的纳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并按程序完善补贴信息发放补贴。

(三)按规兑现专项补贴,对种植水稻、大豆、油菜等补贴作物的要及时纳入补贴范围,对购置了农机具的要及时组织申领购置补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担负起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定期研究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统筹抓好粮油生产、流通、储备和产销协作等各项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压实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粮油生产保供任务,并将分解落实情况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加强投入保障。严格落实、及时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各项惠农政策,做到不折不扣兑现落实。用好用活贫困村产业扶持发展基金。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业主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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