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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茅坪镇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2017-12-19 15:33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大茅坪镇人民政府 作者:大茅坪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镇政府的部署要求,落实好我镇全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大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确保全镇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按照“食品安全是民生第一大事”的要求,“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狠抓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在完善监管体制、机制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增强食品药品行业守法意识和自律能力,提高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能力,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确保全镇不发生较大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着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l.继续强化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镇委、镇政府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纳入对各村(居)、镇相关职能部门的综合考核。镇食药站要注重跟踪督查,对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定期筹备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加强沟通配合,增强监管合力,及时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各村(居)、各部门要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大力支持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事有人做,责有人负”。

  2.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强化农村家宴和集体聚餐监管,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及时开展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危害和影响。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确保基层监管无盲区、食品安全有保证。

  3.加大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者许可后的监管执法检查。对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撤销许可;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直至停产整改、吊销证照;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严禁以罚代刑。对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因贯彻部署落实不到位进而导致辖区或职责范围内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4.深入推进农村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巩固“食品”、药品“两网”建设成果,更好更快地实现监督网络从“机构建设”向“作用发挥”转变,形成稳固的农村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力量支撑体系,切实提高农村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农村食品药品市场整治,实现各种扰乱农村食品药品流通秩序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确保农村百姓饮食用药安全。

  (二)强化环节监管,持续巩固扩大食品安全监管成效。

  1.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市创建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大茅坪镇政府《关于印发大茅坪镇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先进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着力打造一批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民生示范工程,努力实现创建目标。一是加大食用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力度。重点发展规模化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基地、水产养殖基地建设。环节食品质量日常监测和快速检测,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加大农村食杂店和集贸市场监管,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状况。充分发挥食药站以及“12331”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加大食品消费纠纷的调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严格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全镇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达100%,餐饮环节量化分级率达100%。餐饮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基本台帐。加大食品监督抽检力度,深入开展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农村聚餐等重点整治。促进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提高。继续做好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完善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防控的预警机制,有效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突出整顿重点,深入开展重点品种区域综合治理。

  l.加大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综合治理力度。认真开展食品添加剂整治“回头看”,继续加强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标准、超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严禁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标注。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实行三聚氰胺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禁止向食品和饲料企业销售三聚氰胺,防止其流入饲料生产企业和畜禽饲养环节。

  2.加大餐厨废弃物和食用油综合治理力度。在全镇分步实施餐厨垃圾统一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加大餐厨弃物管理力度,防止以餐厨废弃物作为原料生产加工的产品进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逐步落实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食用油监督管理制度和体系,严格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劣质食用油和从非法渠道收购食用油的行为。

  3.加大鲜肉和肉制品综合治理力度。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强化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监督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生猪进厂(场)检查登记、屠宰检疫检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监督屠宰企业建立完善生猪产品品质检验制度,落实“瘦肉精”快速检测制度。严禁私屠滥宰和宰售病死病害畜禽,打击加工、出售注水肉、未经检疫检验合格肉及其制品的行为。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实现动物免疫、动物卫生全程可追溯。

  4.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有效作用,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监督网络。鼓励大中型批发企业以连锁配送方式,把安全放心食品及时供应到农村市场。

  (四)广泛宣传教育,提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l.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培训。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全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信息员培圳不少于2次。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知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五进”(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地、进农村)活动,引导群众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收集掌握和核查处理群众、媒体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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