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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03-06 10:21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李永军,男,汉族,1982年5月生,四川恩阳人,2001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谯王,男,汉族,1982年9月生,四川巴州人,2000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项目办、储备办、振兴办、双碳办、环资股、节能监测中心。负责项目推进、储备、对口合作、环保、节能、双碳等工作。联系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



罗远航,男,汉族,1974年3月生,四川巴州人,1997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办公室(信访、人事、财务、政务公开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农经股、以工代赈办负责综治安全、保密、防邪、禁毒、目标考核、两案办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评估督导挂包、依法治区、河长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五创”等工作。联系组织、人社、审计、水利、巴药、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行政审批、应急管理等部门。


                                                  


韩江,男,汉族,1985年11月生,四川巴州人,2009年0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投资股、综合股、社发股、经贸股。负责能源、铁路、基础产业、体制改革、区域经济、财经办等工作。联系财政、经信、商务、统计、国资、住建、教科体、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房管、交通、自然资源规划、投资促进、园区等部门。



杨敏,女,汉族,1973年1月生,四川通江人,1995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分管价格和收费股、成本调查中心、价格监测中心、价格认证中心、党建、工会。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宣传、民生、双拥妇女、青年、老干部等工作。联系纪检监察、统战、宣传、妇联、残联、团委、气象、退役军人等部门。


                                                      

    王东明,男,汉族,1982年8月,四川巴州人,2002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巴州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党组书记,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分管粮食储备股。负责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工作。联系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区经济发展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编制全区物价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研究拟订区域经济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重大生产力布局,引导和促进全区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三)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大方针政策,加强对全区经济运行态势的预测、监测和分析,组织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四)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区财政、金融方面的情况,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信贷、价格等经济杠杆以及区上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的使用,并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保证规划、计划的实施。

(五)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综合性、全局性问题及对策,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综合配套改革与体制创新,组织、指导和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六)提出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投资结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投资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全区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工作;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申报和审核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区招标工作,对市、区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编制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铁路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铁路建设征地拆迁等具体事宜,参与争取国家、省、市政策、资金支持及区铁路建设资金筹集工作。

(七)研究分析全区经济结构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拟订促进全区多种经济成分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区重要经济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能源交通发展战略和规划,做好能源供需预测和综合平衡;研究提出全区高技术产业战略和发展规划,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八)研究分析区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监督计划执行;研究推行国民经济市场化和市场体系建立中的重要体制改革和政策问题;管理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区级储备工作;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提出区内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重大调控政策。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动员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人力资源开发总体发展规划。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区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规划,参与组织协调规划的实施;参与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的组织协调,做好土地利用计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草拟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物价管理、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规范性的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管理,按照省、市物价总水平的调控目标,研究提出具体调控措施和实施意见;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参与协调与价格总水平变动相关的决策研究。

(十四)负责本级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工作,调查、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供求的变动情况。跟踪反馈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加强价格预测并适时提出预警建议,做好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十五)依照国家和地方的定价目录及权限,制定、调整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含中介服务收费);会同财政部门审定、调整权限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调定价听证制度的组织和实施。

(十六)依法开展涉纪、涉税、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等工作;开展价格水平合理性和可行性的成本认证;开展价格纠纷调解、价格顾问、价格咨询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承办本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及人员资质的初审呈报工作。

(十七)负责编制全区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转报、安排全区以工代赈资金项目,会同财政安排、落实以工代赈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监督管理全区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

(十八)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政策措施,编制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

(十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设置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股(体制改革股、区域经济股、区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股(能源股、基础产业股、铁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评估督导股、招标投标管理股)、行政审批股、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股、信用建设股、农村经济发展股、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股、财政金融和经济贸易股、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股。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机关目标管理、电子政务、公文运转和领导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会议组织、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信访接件、分件和转办等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内部审计、职工社保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评估督导股、招标投标管理股)

负责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的制度、办法和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发展改革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组织对国家和省、市、区重点项目,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以及有关重点领域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评估督导。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负责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负责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群众信访。受理和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诉和举报。协调处理招投标活动中产生的纠纷,调查并处理交易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组织对评标专家进行管理。对招投标无效进行认定。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稽查和监督检查。

(三)国民经济综合股(体制改革股、区域经济股、区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规划编制立项,统筹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开发区新设、扩区、调位的意见,对开发区进行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创新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和全面创新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协调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政策,参与制订土地政策。研究区域合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负责川东北经济区及区域间友好交流合作等事宜。审核转报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综合整治项目。

(四)固定资产投资股(能源股、基础产业股、区铁路办公室)

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审核、转报和安排国家、省和市、区财政性资金(含利用外资项目)的建设项目。审核、转报、安排城镇和重点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基层政权建设、交通建设和公检法司系统建设等建设项目。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与协调。编制全区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全区国家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区交通、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及体制改革建议。编制全区交通、能源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转报、安排交通、能源建设项目。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监测能源发展情况。研究提出全区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建议。协调全区交通运输建设的综合平衡以及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全区国家投资项目的立项、可研审批、工程概算调整。

(五)财政金融和经济贸易股

根据财政金融、对外贸易运行情况,提出宏观政策建议。分析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综合协调提出全区工业及其相关产业、内外贸易(包括成品油市场及加油站)、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生产力布局和年度计划,提出配套政策。组织拟订与之配套的优化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审核和转报重大工业、重点流通(包括成品油市场及加油站)、仓储建设项目。负责粮油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粮油重点设施建设项目、市场体系建设项目、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重大战略振兴、技术改造项目、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监测分析区内外市场状况,负责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商品的供需总量平衡、年度计划及重点商品的进出口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项目贴息资金的安排管理和争取国家、省项目贴息资金的转报和管理。审核转报债券发行项目,实施债券发行监管。审核和转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清洁汽车在全区的推广应用,推荐申报清洁汽车改装点,审核、转报清洁汽车加气站的建设。协调信息产业的发展与管理。参与全区国家投资项目的立项、可研审批、工程概算调整。

(六)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股

负责中央、省、市、区关于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系列规划、方案实施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指导服务和督促落实。协调推进涉及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中的重要政策的争取,研究提出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要政策、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政策、特别重大项目的建议,并统筹推进落实。拟订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并对年度重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办落实和考核, .统筹开展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和评估。牵头开展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区域交流协作和宣传推介工作。对纳入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牵头组织有序实施考核,定期对规划项目动态优化调整,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制度,完善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机制。承办市委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办公室和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七)信用建设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信用制度建设,指导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跨部门、跨地区联合信用奖惩。组织协调信用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共享。协调指导公共信用信息异议处理和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推动信用经济发展。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股

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转报、安排国家、省、市、区财政性资金的高技术产业和社会事业项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与改革的重大问题和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民政等社会事业布局、发展政策。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纳入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参与全区国家投资项目的立项、可研审批、工程概算调整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审核、转报和安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办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九)价格调控和收费管理股

贯彻落实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地方定价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和价格成本监审目录。负责组织价格听证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按照权限制定、调整本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的法规和政策。制订列名管理的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等服务收费政策。负责研究提出按照权限制定、调整本级政府管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承担有关价格和收费审核、审批工作,协调有关价格和收费争议。

(十)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管股

负责粮食收购资格核查、查处粮食经营者违法行为,监督检查粮食购销活动、粮食质量、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技术规范。组织管理国家关于粮食、棉花、植物油等重要农产品的区级储备并指导监督其储备轮换和投放。组织实施重要物质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

(十一)行政审批股

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指南和协调管理机制,受理并牵头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总投资规模在县(区)级审批权限内且需政府平衡资金的各类基本建设项目的可研、初设、概算及概算调整;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申报、审批;负责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在县(区)级审批权限内的各类基本建设项目核准;负责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审查;负责核发收费许可证;负责核准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和组织形式。

(十二)农村经济发展股

研究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地方经济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审核和转报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提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和组织编制全区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气象等基本建设项目,并监管项目实施,监测分析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跟踪研究趋势性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全区国家投资项目的立项、可研审批、工程概算调整。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巴中市巴州区印盒路17号

电 话:0827-5223535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五,节假日除外)51—9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101—4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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