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巴州区人民政府 > 机关简介 > 乡镇(街道)

巴中市巴州区凤溪镇人民政府

2024-04-12 11:28 来源: 凤溪镇




赖福文,男,汉族,生于1986年7月,中共党员,四川恩阳人,2009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凤溪镇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李天丁,男,汉族,生于19768月,中共党员,四川巴州人,19997月参加工作,1999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凤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


苏振宇,男,汉族,生于197910月,中共党员,四川巴州人,19998月参加工作,2010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凤溪镇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卫健、计生、社保、医保、就业、生态环保、交管交通散乱污企业整治等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周涛,男,汉族,生于19815月,中共党员,四川巴州人,200410月参加工作,2006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凤溪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兼)。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协助镇长抓好财政审计,主抓改革绩效考核、基层治理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政协、党建、组织、人事、机要保密、档案挂包驻帮老龄、关工委、教育、党务政务公开、志办、团委、科技、体育、文化、广播、旅游、残联环卫、民政、退役军人服农电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党建办、便民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吴刚,男,汉族,生于19938月,中共党员,四川恩阳人,20168月参加工作,2018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凤溪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反腐败、重点工作督促督查以及信访等工作。


张美,男,汉族,生于19786月,中共党员,四川巴州人,19984月参加工作,2017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凤溪镇副镇长。

工作分工负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农”、易地扶贫搬迁、东西协作、物价供销防汛抗旱、气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人民武装民兵、人防、道地药材、农机、林业畜牧、水利、河湖长制、林长制、乡村建设宅基地管理等工作,管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农业综合服务中


邵俊明,男,汉族,生于199003月,中共党员,四川通江人,201709月参加工作,2012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凤溪镇宣传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工作分工:协助人大主席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创文创卫、统战、政法、综治、信访、维稳、依法治理、扫黑除恶、防邪禁毒等工作分管社会治理办、司法所。



郑梓江,男,汉族,生于19853月,中共党员,四川巴州人,20048月参加工作,201710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凤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负责安全生产(含应急、食药)、规划、国土、建管。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



陈建,男,汉族,生于19767月,四川巴州人,19963月参加工作,中专学历。现任凤溪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各项工作。


一、镇党委职能职责

镇党委是全镇工作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全镇的各项工作,对全镇的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是:

1.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决议。

2. 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 领导镇人民政府、群团组织和辖区其他种类组织,支持和保证辖区内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团组织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的章程履行职责。

4. 负责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全镇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 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8. 协助区人大、区政协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学习、调研等活动,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

9. 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综合办事机构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0827-5725001)

负责政府机关及直属事业机构的统筹协调;负责文秘、文电、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政策研究、政务公开、文书档案、目标绩效、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公文起草和综合办事机构、直属事业机构文稿审核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联系联络人大、政协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基层党的建设,组织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统筹指导村(社区)、机关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等工作;负责党务公开、组织人事、人才和老干部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慈善事业、社会救助;负责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团队管理;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农村改革,加强乡镇产业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易地扶贫搬迁、东西部协作;负责固投、农村市场流通、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内的统计工作,依法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和普查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负责统筹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区级部门赋予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灭灾、突发公共事件;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社会治理办公室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访稳定、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普法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报告重要信访线索、排查不稳定因素等工作;负责12345热线督办工作;负责赴京、赴省、赴市、到区解劝上访人员;负责编制与修订社会风险预案;负责扫黑除恶、扫黄打非、防邪反邪、精神病人管控、社区矫正、社区角度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与大调解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财政所

  负责贯彻执行各类财经纪律规定;负责编报本级财政预算、决算并严格执行;负责财政收支、资产管理、审计等工作;负责按有关政策筹集、管理、分配本机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对其使用过程实施财政监督;负责政府性债权债务;指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督导财务信息公开;负责农村土地流转、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和集体经济收入核实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管理、财务公开及村(居)财务人员管理;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直属事业机构职能职责

(一)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制订相关行政服务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受理政府授权或相关职能部门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负责与区级业务部门工作衔接;负责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负责服务事项信息、办件量等方面的数据汇总及分析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

民政办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婚姻登记、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殡葬管理、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域地名管理、民间组织管理、老龄工作等。
     就业与社会保障部门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障的法律、法规、规章,做好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开展我镇劳动力资源的调查,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各村劳动力输出和开发就业与培训工作,做好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从事我镇就业岗位开发和社区就业工作。负责我镇用人单位空岗信息采集、招用人员广告核准、招聘服务和用工登记备案工作。对镇用人单位工资收入、职工福利、工资支付政策和规定、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和残疾人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用人单位遵守就业准入、职工培训以及执行社会保险规定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监察。接受区劳动保障局的委托负责镇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鉴证工作,协助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在区劳动保障局的指导下,开展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督促我镇应参保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收缴社会保险费,并负责农村养老保险费的领保、退保工作。做好镇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等。

综合文化站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电影、电视、录相放映活动;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镇村特色文化的发展;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委托协助管理我镇文化市场;组织开展群众性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道德风尚,文化素养和身体素质等。

食药部门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并上报相关信息;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各村(社区)协管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计部门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调查任务,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按规定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我镇的基本统计资料;组织指导我镇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加强农村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健全我镇的台帐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组织镇以下的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等统计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加强统计行政管理,定期开展统计数据检查,配合上级统计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基层统计信息网络,保证网络和有效运行等,引资上项,发展镇镇企业、民营经济;服务于民营经济;执行镇镇企业法;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

建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负责我镇区域内各类民房建筑队及建筑构配件生产单位经营资质的初审,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负责我镇区域内零散建筑工匠(含瓦工、木工、抹灰工、建筑油漆工、钢筋工、电焊工、电工和铝合金制作等工种)按工种、技术等级、流向等定期登记注册,分批组织建筑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并报区住建局考核,合格后发给《建筑职业技能岗位证书》;负责对我镇区域内生产或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检查、监督、管理;负责对我镇建筑队伍进入我镇区域内施工管理和我镇建筑队伍外出施工证明的签发;经区物价局批准,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收费票据,负责有关规费的收缴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收集、有关政策宣传落实、信访接待和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负责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指导和管理。

(三)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拟订农业发规划,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指导服务农业生产;指导农村禽畜、渔业的发展和防疫、检疫工作;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的土地、资产、财务、农村承包合同和农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机管理工作等。

林业部门负责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镇人民政府制订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镇内的镇村林场、个体林场;配合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镇村护林网络,负责镇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承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等。

水管部门负责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涉水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实行依法治水、依法管水;协助制定我镇范围的水利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制定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以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防洪等相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我镇农业、工业、生活用水的计划制定与节水等涉水事务管理;组织、指导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体制改革;承担我镇防汛抗旱日常工作,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筹集、调拨;组织指导我镇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对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发放就业信息指南,组织农民工对口输出省外务工并负责联系专用车辆落实专人派送、保证人员路途安全,农民工务工地对拖欠工资迟迟不能兑现的负责对农民工维权。

五、联系方式及办公时间

联系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凤溪镇青龙街111号。

联系电话:0827-5725001。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5月1日至9月30日为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