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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枣林镇人民政府

2024-04-16 15:20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枣林镇人民政府


 

陈正升,男,汉族,生于1976年8月,中共党员,四川恩阳人,1997年3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枣林镇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魏久茗,男,汉族,生于1990年11月,中共党员,四川恩阳人,2014年11月参加工作,201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枣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联系审计工作


何进明,男,汉族,生于1978年2月,中共党员,四川巴州人,2001年12月参加工作,200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枣林镇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工负责文明城市创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卫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项目、固投入库、供销合作经济、招商引资、企业工作


王丽,女,汉族,生于1993年4月,中共党员,四川南江人,2018年7月参加工作,201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枣林镇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务工作,分工负责党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史志工会挂包驻帮、优化营商环境、基层治理干部作风建设等工作负责政协工委工作


  

谯娇,女,汉族,生于1989年10月,中共党员,四川巴州人,2012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枣林镇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督查、审计监督。

 

李林,女,汉族,生于1992年3月,中共党员,四川南江人,2013年7月参加工作,201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枣林镇宣传委员、政法委员、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工作分工:分工负责宣传、意识形态、政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扫黑除恶、防邪、精神文明建设、综治、依法治区文化、旅游、共青团、民族宗教、统战外事、妇联、工商联

 

赵亚平,男,汉族,生于1970年10月,中共党员,四川巴州人,1997年10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专学历。现任枣林镇人武部长、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工负责人综合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全生产、农业、产业、农村建房审批管理、建设)、自然资源规划、退役军人事务、农电、集体经济、农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气象等工作。

 

冯柳英,女,汉族,生于1986年3月,中共党员,四川恩阳人,2009年9月参加工作,201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枣林镇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工负责乡村振兴教育、民政卫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计生、市场监管、医疗保险、残联科技、科协、农民工服务养老保险)、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群众诉求大起底、信访等工作


李开明,男,汉族,生于1981年7月,中共党员,四川巴州人,2011年2月参加工作,200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枣林镇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工负责河(湖)长水利、防汛抗旱畜牧、易地扶贫搬迁、住建燃气管理、林业、生态环保、统计、民生等工作。



    牟咸苏,男,汉族,生于1990年12月,中共党员,四川巴州人,2016年10月参加工作,202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枣林镇副镇长。

    工作分工:分工负责目标绩效考核、档案、保密、公共机构节能交通(船舶关工委、公共资源交易、商务经济信息化、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镇党委职能职责

镇党委是全镇工作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全镇的各项工作,对全镇的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是:

1.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决议。

2. 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基层治理、镇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 领导镇人民政府、群团组织和辖区其他种类组织,支持和保证辖区内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团组织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的章程履行职责。

4. 负责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全镇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 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镇村、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8. 协助区人大、区政协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学习、调研等活动,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职。

9. 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命令。

2. 促进本地经济发展。负责编制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导现代农业发展,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营造经济发展环境,发展农村经济,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3. 提供区域公共服务。负责编制本镇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发展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辖区居民提供教育、科技、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市场、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济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公共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农村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 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等管理工作;加强镇财政管理,编制财政预决算,并组织预算执行;加强和巩固城镇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和拥军优属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做好应急、防汛、抗旱、防震、防火等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推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5. 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0827-501001)

负责文秘、文电、信息、会务、机要、保密、史志、深化改革、政策研究、政务公开、文书档案、目标绩效、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公文起草和综合办事机构、直属事业机构文稿审核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拟订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级党委政府决定、决议、命令的督查督办;负责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联系联络人大、政协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协调对接:区委办、区政府办、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巡察办、政研室、党史办、志办、档案馆、机关事务、公务服务等部门(单位)。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基层治理、依法治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党务公开、组织人事、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机构编制、人才和老干部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任免、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协调对接: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民宗)、编办、直工委、人社局、融媒体等部门(单位)。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和区级部门依法授权(委托)在辖区范围内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调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及派驻机构开展其他领域的联合执法;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突发公共事件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监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协调对接:公安、司法、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卫健等部门。

(四)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妇女儿童、老龄事业、残疾人事业、慈善事业、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留守关爱等社会事务行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团队管理;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协调对接:行政审批、民政、退役军人、文旅、教科体、就业、社保、群团(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科协、工商联)等部门。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访稳定、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普法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报告重要信访线索、排查不稳定因素等工作;负责12345热线督办工作;负责赴京、赴省、赴市、到区接劝上访人员;负责编制与修订社会风险预案;负责扫黑除恶、扫黄打非、防邪反邪、精神病人管控、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等相关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与大调解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协调对接:政法、信访、政务服务等部门。

(六)经济发展和镇村振兴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办公室)

负责牵头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保障服务和上下衔接沟通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辖区内的统计工作,依法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和人口、农业、经济等普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易地扶贫搬迁、东西部协作、移民后扶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协调对接:发改、经信、商务、统计、扶贫开发、投资促进、供销社等部门。

(七)财政所

负责编报本级财政预算、决算并严格执行;负责财政收支、资产管理、审计等工作;负责按有关政策筹集、管理、分配本级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并对其使用过程实施财政监督;负责管理辖区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权债务;指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督导财务信息公开;负责政府采购;协助税务机关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征缴财政收入;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组织开展村级财务审计、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确保村组集体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负责辖区内财务公开及村(居)财务人员管理。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协调对接:财政、审计、国资等部门。

三、直属事业机构职能职责

(一)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政务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工作;承担政务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按规定制定政务服务、农村产权交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行政务服务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标准化;负责组织受理、集中办理区级部门依法下放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组织受理、代办区级部门延伸服务的行政许可、非许可类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负责村(社区)代办点(站)建设及业务指导、管理;负责政务服务热线的受理、办理、转办;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审核和报送,提供政策宣传咨询,办理小规模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协调处理交易纠纷;负责对窗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协调对接: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等部门(单位)。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负责贯彻执行涉及农业农村、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乡村振兴综合服务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和推广服务;负责农村“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建房审批管理服务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防治;协调配合种子、农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检验检测及日常监管;开展农业用地的地力监测;负责组织农机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负责动物免疫、疫病防控,流行病学调查和疾病的诊断、治疗;负责森林防灭火、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造林绿化、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负责林业资源的调查、林权纠纷调处、林业技术培训推广和林业统计等工作;协助配合林政案件查处;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建设、水资源保护、水利工程及村镇供水管理等工作;负责土地流转、土地确权以及农业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整理、审核和上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承担特色产业项目的前期调研和特色产业项目的协调、跟踪、建设、推荐等服务性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承担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验工作;负责河(湖)长制相关服务工作。

协调对接: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部门(单位)。

(三)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

负责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文化旅游、教育卫生、体育科技、广播电视、食品安全、退役军人等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编制核算单位记账凭证,完成记账、结账、生成会计报告等工作;协助村(社区)资金监督检查和村(社区)预决算编制执行;负责村(社区)收入核算、资金拨付、强农惠民补贴、政策的兑现落实,代理村(社区)财务、账务;协助管理村(社区)集体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负责村(社区)财务公开工作;负责婚姻登记服务、殡葬服务、残疾人权益保护等工作;负责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业余文化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文物保护及旅游资源的开发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响”“户户通”规划、覆盖、维护与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协助管理辖区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参与传染病防控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负责辖区食品安全日常巡查;配合执法队伍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配合做好辖区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信息收集、有关政策宣传落实、信访接待和走访慰问等服务工作;负责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指导和管理;负责宣传贯彻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配合(组织)编制(修改)镇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专业专项规划;负责辖区内项目建设手续的审查报批和批后监管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上报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拆除)质量、安全工作;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制定,监督规划实施和建设项目的落实;负责辖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环境卫生、污水治理、垃圾处理等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日常检查、长效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村(社区)做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和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负责辖区内违法建设巡查、劝阻和案情上报工作。协助查处、打击违法违章建设、无证施工等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协调对接:财政、人社、医保、民政、教育、卫生、文旅、市场、经信、交通运输、退役军人等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环卫等部门(单位)。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农民工信息收集、登记、统计、上报以及信息平台的管理维护;承担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返乡创业服务及优秀农民工培养等工作;承担辖区内城乡劳动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和咨询;牵头举办农民工服务系列活动;负责辖区内农民工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

协调对接:人社、就业、农民工服务等部门(单位)。

 四、联系方式及办公时间

联系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枣林镇渔庄街68号。联系电话:0827-5010001。

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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