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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争创民兵工作先进单位、争当民兵工作先进个人活动的通知

2023-04-13 09:52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巴州府发〔2023〕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民兵编组相关企事业单位、区级有关部门、巴州工业园、盘兴物流园、莲山湖新区管委会、经开区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落实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民兵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要求,不断提升民兵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拟在全区开展“争创民兵工作先进单位、争当民兵先进个人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主席关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重要指示,着眼军委国防动员部民兵建设“十四五”规划任务,加强民兵全面建设,依据《民兵政治工作规定》,以“争创民兵工作先进单位、争当民兵先进个人”活动为主要内容,在基层武装部和民兵组织中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充分调动民兵积极性和创造性,弘扬优良传统,积极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担当作为,为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和实现强军百年奋斗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和评先条件

(一)先进基层武装部评选条件。机构健全,人员编制落实;干部齐备,专武干部配备符合上级规定要求;政治合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重大决策指示,贯彻落实上级军事机关决策指示坚决;军事优良,积极组织参加军事训练工作,所需人员军政素质优良;制度健全,基层七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较好,开展工作秩序正规;设施完善,软硬件设施达到上级达标标准;经费落实,基层开展工作经费列入乡镇(街道)财政预算,协调保障及时到位;工作落实,完成任务好。

(二)先进民兵排评选条件。组织落实,在民兵整组工作中落实上级指示坚决迅速,民兵整组工作成效好,人员在位率、参训率、退伍军人、党(团)员等数质量达到标准;政治落实,民兵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落实成效好,贯彻“三个绝对”自觉;军事落实,组织参加军事训练积极,所属民兵军事素质好,军事技能强;活动落实,“民兵之家”建设达标,活动开展经常;完成任务出色,积极主动参与上级赋予的大项任务,战斗精神强,服务意识好。

(三)优秀专武干部评选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军事机关命令、决策指示坚决,热爱人民武装工作,精通本职业务,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带领民兵完成任务成绩突出。

(四)优秀民兵干部评选条件。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决策指示坚决;国防观念强,军事技术精,遵规守纪严,完成任务好。

(五)优秀民兵评选条件。政治素质高,国防观念强,军事技术精,遵规守纪严,完成任务好。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发动(6月底前)。利用民兵组织整顿、军事训练时机,认真组织专武干部、民兵传达学习《民兵政治工作规定》,上级关于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的指示要求,了解活动内容、方法步骤和评先条件,提高各类人员对“双争”活动的认识,增强参与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活动推进(7月-10月)。将“双争”活动融入平时学习、军事训练和经济建设,结合民兵整组、专武干部集训考核、民兵军事训练演练等时机,广泛开展群众性练兵比武活动,引导专武干部和民兵投身军事训练,努力学军事、学技能、学科技,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军事训练质量水平。

(三)量化考评(11月底前)。对照争先创优标准,结合年度武装工作考核,区人武部年底将对基层武装部和各民兵分队进行一次全面考评,作为评先依据。民兵整组、大项训练、演练和执行急难险重任务等阶段性或重大任务完结后,将进行表彰,名额列入“双争”表彰指标。

(四)总结表彰(12月底前)。区人武部将在本级表彰的基础上,积极向上级推荐表彰“先进基层武装部”“先进民兵分队”“先进个人”。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发动引领。积极发动基层专武干部、民兵广泛参与,通过组织开展学习教育、辅导授课、参观见学等活动,加强经常性教育,为争先创优活动深入开展提供不竭精神力量。

(二)搞好舆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民兵争先创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成效,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三)挖掘先进典型。通过争先创优活动深入开展,在基层专武干部队伍、民兵队伍中深入挖掘崇军尚武、精武强能、爱岗奉献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和典型。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武装部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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