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巴州区林业局 > 其他法定信息

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局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06-27 16:24

根据《巴州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巴区财政〔2023〕23号)文件要求,现将开展2022年林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区林业局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区林业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负责和组织全区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督促检查,指导全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负责全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任务进行项目预算和执行。

3.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1)号、《财政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0)号、《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19〕60号)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和资金分配。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为进一步发挥资金的实效性,林业项目资金分配遵循“政策目标明确、分配办法规范、支出方向协调、绩效结果导向”的原则,涉及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及时的兑现到补助对象中。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2022年项目建设总投资2317.055万元,其中: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463.615万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726.33万元,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127.11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和《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2022年度财政林业项目资金下达情况,市林业局下达2022年度财政林业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我局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做好预算绩效监控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1)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总体目标: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森林资源管护面积62599亩,国有林管护人员165人;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3917亩,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345076亩;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面积523亩;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面积47629.3亩;林下可燃物载量控制面积1760亩;森林抚育面积12300亩;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及收容救护13次。

(2)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总体目标:完成天保工程实施单位参保人员76人,对天保工程实施单位人员社会保险给予补助,加强社会保障;巩固好退耕还林成果,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面积1.7144万亩,改善水土流失,保障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落实,提高退耕农户满意度;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生态护林员826人。

(3)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总体目标: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落实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396亩;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火灾预防。

3.绩效目标分析。2022年度项目绩效与年初预期绩效目标一致,各重点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符合项目业务工作要求,目标设定切实可行,经费安排与工作相适应,资金用途明确,内控措施较为健全,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数量、质量完成较好,进度安排合理,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明显,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合规,财务核算及时,会计信息真实,工作开展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度我区中央财政林业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463.615万元,根据巴财资环〔2022〕5号、巴财资环〔2022〕7号、巴财资环〔2022〕20号下达资金1463.615万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共计726.33万元,根据巴财资环〔2022〕6号、巴财资环〔2022〕8号、巴财资环〔2023〕6号下达资金726.33万元;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127.11万元,根据巴财资环〔2022〕9号、巴财资环〔2022〕21号下达资金127.11万元,资金实际到位率100%。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2022年林业项目资金计划、到位、使用明细表

单位:万元

资金类别

项目名称

计划下达

到位资金

资金使用

文号

金额

合计

 

2317.055

2317.055

1918.615

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一批)

国家公园外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补助

川财资环〔2022〕34号  巴财资环〔2022〕5号

237

237

237

国家公园外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0.69

0.69

0.69

国家公园外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3.917

3.917

3.917

国家公园外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552.12

552.12

552.12

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

95.26

95.26

95.26

森林防火补助

8

8

8

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二批)

国家公园外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

川财资环〔2022〕44号  巴财资环〔2022〕7号

0.09

0.09

0.09

非国有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0.718

0.718

0.718

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第三批)

造林补助

川财资环〔2022〕66号  巴财资环〔2022〕20号

244.82

244.82

17.82

森林抚育补助

246

246

246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71

71

71

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

4

4

4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一批)

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

川财资环〔2022〕35号  巴财资环〔2022〕6号

141.89

141.89

141.89

生态护林员补助

231

231

231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

生态护林员补助

川财资环〔2022〕45号  巴财资环〔2022〕8号

182

182

182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

川财资环〔2023〕10号  巴财资环〔2023〕6号

171.44

171.44

0

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

森林防火补助

川财资环〔2022〕39号  巴财资环〔2022〕9号

22

22

22

省级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

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川财资环〔2022〕68号  巴财资环〔2022〕21号

3.11

3.11

3.11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

102

102

102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项目和资金管理,严控项目成本费用,项目建设按程序实施,制定方案,严格按批复后方案实施,对项目实施中的种苗采购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对成本费用支出等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规范资金管理程序,监督资金支付的合规性,严把项目管理关;二是惠民补助资金兑现项目,实行“一卡通”惠农平台管理,严把补助享受对象关,严禁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滞留、挪用、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等现象的发生。通过这一系列管理措施及手段,基本上杜绝了项目资金的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总体上保障了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合规使用、合理使用、正确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促进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项目从立项、编制方案、批复、任务分解、造价预算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实施等环节,一律严格执行国家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并强化和落实了一系列管理措施。

四、目标及绩效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2年度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面积351389亩(其中国家级348993亩、省级2396亩),资金559.865万元,资金通过“一卡通”惠民惠农阳光审批系统和阳光发放系统兑现给公益林林权权利人;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资金95.26万元,资金通过“一卡通”惠民惠农阳光审批系统和阳光发放系统全额兑现;生态护林员在脱贫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826名,支付生态护林员资金413万元,生态护林员资金通过阳光审批“一卡通”平台及时足额拨付到乡镇,并按月打卡直发到生态护林员;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按规定全额通过阳光审批“一卡通”平台兑现;森林抚育资金246万元,抚育覆盖平梁镇、凤溪镇、鼎山镇、大罗镇、曾口镇5个乡镇,该项目已完成;国有林管护补助资金237万元,全部用于国有林管护人员工资,管护面积62599亩;天保工程社会保险支出141.89万元,社会保险补助资金全额用于购买天保工程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及五险补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173万元,已全部用于松材线虫病及蜀柏毒蛾防治;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4万元,全额用于野生动物救护收容,全年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及收容救护13次;森林防火补助30万元,全额用于林下可燃物清理及集中焚烧区建设、防灭火宣传教育工程建设;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171.44万元,该项目正在做兑现的前期工作,预计10月底兑现到位;造林补助244.82万元(其中:其中涉及林业贷款贴息补助17.82万元,已全额支付给巴中宏源农林发展有限公司;0.6万亩造林补助资金227万元,区财政纳入涉农整合)。

(二)项目效益情况

生态效益:通过项目实施使全区森林蓄积实现了有序增长,森林的生态功能逐步得到修复,在涵养水源、积累营养物质、土壤保育、固碳释氧、净化大气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森林游憩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森林生态效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林农享受补偿资金,增加了年度家庭收入,同时,促使巴州区林分质量进一步提高,带动了林下植物资源、森林旅游资源、非林木资源的开发等,促进了巴州区的经济发展。

社会效益:项目资金的兑现,直接增加了当地林农收入,让农户学到了森林经营管理知识,在巩固全区脱贫攻坚成果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同时,促进群众树立了良好的生态文明意识,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存生活,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可持续效益:项目资金的兑现是实现生态公益林可持续经营的一条重要途径,能够让人们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森林资源发展,推进林业的生态功能进一步突显。

五、评价结论

2022年度项目绩效目标与年初预期绩效目标一致,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基本规范,取得了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7.5分。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对项目的执行进度管理更新不及时,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追踪管理不彻底。   

(二)建议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3年区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xls

巴中市巴州区林业局

2023年5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