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发布时间:2019-12-17 22:55 阅读: 文字大小:  

2019年10月17日至18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雪琴率领检查组就全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先后实地查看了三江镇、大茅坪镇、清江镇污处水理站建设及运行情况、新东方页岩砖厂整治情况及化成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民宅拆除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区环保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详细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区环保局和相关单位在环保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效,认为近年来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履职尽责,促进了各项环保工作的落实,使我区环境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检查组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强教育宣传。要从依法治国的高度和依法行政角度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宣传贯彻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二是创新联动监管机制。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相关职责,把联动监管落实落地,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切实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要整合环保、住建、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涉及环境整治、环保设施投入方面的人财物力,切实解决环保领域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滞后、供给配套不足、运营水平低下的突出问题。四是加强环保能力建设。通过岗位培训、参观学习等方式,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作风硬、效率高、能力强的环保执法队伍,努力提高环境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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