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10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31 16:05信息来源:巴中市巴州生态环境局 作者:王淑莉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0月3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27——2631127、0827—2111072

通讯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594号巴中市巴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636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巴中101HF井钻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公告版巴环境巴州审〔2023〕14号 关于“巴中101HF井钻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2023-10-31

 

编辑:巴州生态环境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