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2月26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2-26 11:06信息来源:巴中市巴州生态环境局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226-2024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7——2111072  0827——2631127

通讯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594号巴中市巴州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巴中市报废机动车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项目(一期)

巴中市巴州区光辉镇巴中循环经济产业园

巴中市鑫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四川正润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6727m2,建设机动车回收拆解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环保及安全等设施,项目年拆解能力达16000辆,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万元。

环境保护措施:大气污染防治:1、热切割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烟尘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2、废油液回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污染防治:营运期综合废水通过预处理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及巴州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由吸污车运至巴州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建成运营后,营运期综合废水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各类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距离衰减等措施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及处置:1一般固废:分类存放,可回收利用的定期外售回收企业;不可利用的废物分类收集后运送至园区指定垃圾暂存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2、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编辑:巴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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