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3月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5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27——2631127、0827—2111072
通讯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594号巴中市巴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636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巴中市报废机动车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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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水基岩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3-5 |
1.公告版巴环境巴州审〔2024〕1号关于“巴中市报废机动车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中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副本.doc
编辑:巴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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