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巴中市巴州区梁永镇卫生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
事业单位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13701452446046M
行政相对人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平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5130271969********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州市监处字﹝2023﹞第19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当事人未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二、当事人使用超过失效日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违法事实
当事人使用超过失效期医疗器械的一、当事人未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并确保信息具有可追溯性。”的规定;二、当事人使用超过失效日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均属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和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1
警告、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内容
1.对未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的行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没收超过失效日期的“事丰®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带针”10支; 3.处罚款人民币40000.00元(人民币:肆万圆整)
处罚金额(万元)
4.0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 (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2023-07-29 00:00:00.0
公示截止期
2023-07-29 00:00:00.0
处罚机关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3701777935454D
数据来源单位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3701777935454D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