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巴中市烟花爆竹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州)市监处字[2024]第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
违法事实
当事人经销不合格“烟花爆竹-快乐飞毛腿(吐珠)”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之规定,属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应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内容
1.没收不合格“烟花爆竹-快乐飞毛腿(吐珠)”产品79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70.50元(大写:壹佰柒拾元伍角); 3.处罚款人民币2520.00元(大写:贰仟伍佰贰拾圆);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690.50元(大写:贰仟陆佰玖拾元伍角整)。
处罚金额(万元)
0.252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 (万元)
0.0170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2027-01-29 00:00:00.0
公示截止期
2027-01-29 00:00:00.0
处罚机关
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3701777935454D
数据来源单位
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3701777935454D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