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巴中市博凯印章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902MA6AYGLD6G
行政相对人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区财采〔2024〕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违法事实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该公司在参与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开办企业零成本(二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9022023000100)磋商采购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其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情形,以上事实有磋商文件、该公司响应文件、《巴中市巴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协助调查函的>复函》《国家税务总局巴中市巴州区税务局<关于部分企业税收及社保费缴费情况的函>》、该公司的《关于巴中昌鑫国盾印章网络有限公司异议回复函》《附加回复函》《巴中市博凯印章有限公司参与新开办企业零成本(二次)项目投标事项情况说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同时参考《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内容
处2500元人民币罚款(大写:贰仟伍佰元,按照本项目采购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的行政处罚。
处罚金额(万元)
0.25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 (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2025-02-19 00:00:00.0
公示截止期
2025-02-19 00:00:00.0
处罚机关
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3701008842368W
数据来源单位
巴中市巴州区财政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3701008842368W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