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巴中市巴州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2 15:10信息来源:区残联 【字体:  

解读链接:解读《巴中市巴州区“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巴州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10号)和省、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结合巴州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编制背景

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上级残联关心指导下,巴州区准确把握了新时期全区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事业的新特点,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工作目标,将残疾人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巴州区残疾人事业获得了很大发展。高标准地建成了巴州区残疾人服务中心;全区5600余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现了全面脱贫,7120名残疾人享受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0500名重度残疾人享受了护理补贴。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和基本型辅具适配服务率均已达到100%,制定了《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了012岁的脑瘫、智力、孤独症、视力、听力等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制定了就业创业补助办法,建立了5个残疾人双创示范基地,做好残疾人学生的招生工作,积极开展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全区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就学率达100%;全区建档立卡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为100%;建立了巴州区残疾人法律援助站、鼎山镇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梁永镇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3家,为进一步维护残疾人的正当权益提供了机构保障。实现了服务精准化水平、服务专业化水平、生产生活状况、发展环境四个全面提升,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迈上了新台阶。

十四五时期,巴州区残疾人基数仍然较高、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关心帮助。面临的突出问题:一是残保金征收额度逐年减少,投入残疾人民生领域资金严重不足,影响涉残项目实施;二是已脱贫残疾人基础较为薄弱,抗风险能力较弱,返贫机率较高;三是残疾人就业难度仍然较大,家庭收入不稳定;四是残疾儿童康复负担重,家庭承受能力较弱,影响康复质量和时效。这些问题为十四五巴州区残疾人保障和事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是建设现代化巴州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五年。全区要紧紧围绕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清爽、奋进、幸福巴州目标,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共建共享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决不能让残疾人掉队,为十四五时期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弱有所扶,以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坚持兜底与扶持并举、保障与发展并重,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增强残疾人自我发展能力,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维护残疾人平等权利,保障全区广大残疾人实现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引领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围绕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落实普惠加特惠政策,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不断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坚持落实对残疾人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着力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织密扎牢残疾人民生保障安全网,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保障残疾人基本生存权、人格尊严权、生命健康权、受教育权、就业权等权益,让残疾人深度融入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

——坚持提升服务水平。把握新发展阶段特点,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残疾人服务供给侧改革,强化残疾人事业人才培养、科技应用、信息化、智能化等基础保障条件,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区政府残工委的统筹协调作用,督促残工委成员单位相互协同、履职尽责,全面整合资源、优化服务,坚持政府、社会力量、市场主体、残疾人自身四方联动,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2025年,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建立,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重度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多形式的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基本形成,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均等化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残疾人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事业基础保障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效益不断提升。

专栏一

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基本指标

类别

指标

2020

2025

属性

就业

与收入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人·次)

4500

6000

预期性

新增残疾人就业人数(人)

——

500

预期性

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

>10

预期性

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100

约束性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100

约束性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100

预期性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96

97

约束性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5

>95

 

残疾人基本康复覆盖率(%

83

85

约束性

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率(%

80

85

约束性

发展环境

及支撑条件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1146

900

约束性

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服务机构设施覆盖率(%

——

>80

约束性

村、社区残协建设覆盖率(%

全覆盖

全覆盖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制定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监测范围,给予有效帮扶,实现动态清零。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残疾人,按规定纳入低保等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统筹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残疾人后续帮扶工作。稳定农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就业。继续实施好东西部协作项目,加强与浙江省义乌市残联对接,在人才交流、康复、就业、维权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利用东西部协作项目,加大落实残疾人股权量化分红、居家灵活就业、扶持残疾人创业,不断提高残疾人稳定增收。

2.完善残疾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按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规定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按 单人户核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加强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残疾人的救助安置和寻亲服务。强化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慈善救助的互补衔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减轻困难残疾人医疗费用负担。加强困难残疾人临时救助,加大受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的困难残疾人救助力度。落实各级政府为重度残疾人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为困难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资助等政策。

3.执行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完善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为残疾人携带辅助器具、导盲犬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提供便利。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优惠补贴政策和信息消费资费优惠政策。落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和重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等优待政策。推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加强孤残儿童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逐步提高孤残儿童等基本生活费标准,提升儿童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功能,为特殊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康复、照护等服务。

4.落实残疾军警抚恤优待政策。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办法》所确定的标准,做好伤残军警与残疾人分类分级标准衔接,保证伤残军人、伤残民警优先享受扶残助残政策待遇、普惠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落实伤残军警抚恤金、福利费支出,妥善解决伤残军警生活待遇、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实际困难。

5.加快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十四五时期,进一步发挥好巴中市巴州区残疾人服务中心业务用的功能功效,引进专业托养机构,建设一个示范性残疾人集中托养照护服务机构。按照托养与照护相结合、集中托养与分散托养相结合的原则,让更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受相关政策。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符合条件的困难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和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逐步实现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有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照护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社区)积极开展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认真落实托养补助政策,积极培育专业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残疾人照护托养服务,做好残疾人和失能老人标准、服务的衔接,为无法提供相互照顾的老年人和成年残疾人开展社会化代养服务。

6.落实残疾人住房安全便利保障。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需求,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人家庭,优先轮候、优先选房、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减免困难残疾人家庭租赁保障性住房租金。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问题。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统筹考虑无障碍需求,不断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

7.提高残疾人应对灾害事故能力。将残疾人列入重大疫情、自然灾害、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优先保护对象。依据特殊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中残疾人社会支持和防护保护指南,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和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保障、应急服务、消防安全能力建设,提高残疾人应对突发灾害事故的能力。开展残疾人应急科普宣传,引导残疾人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专栏二

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项目

一、资金类

1.最低生活保障。将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按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低保边缘家庭的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及其家庭,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3.残疾人信息消费支持。合理降低残疾人使用移动电话、宽带网络等服务费用。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移动互联网应用APP流量资费。

4.残疾人托养照护补贴。为提供托养服务的机构或个人,根据托养服务对象给予托养照护补贴。

5.残疾人评定补贴。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提供补贴和便利。 

二、服务类

1.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落实村(居)委会和残疾人协会对困难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推动及时反映和解决问题。

2.上门为残疾人开展评定服务。联合省残联指定的评残机构,不定期开展上门为重度残疾人进行残疾等级评定服务。

3.困难家庭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依托巴中市巴州区残疾人服务中心,引进专业的托养机构,在全区建设一个示范性残疾人集中托养服务机构。在低收入家庭成年重度残疾人数量和服务需求较多的乡镇(街道)建立1所示范性集中托养机构,有条件的村社区依托公共服务设施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互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

4.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为残疾人家庭提供临时照护、喘息服务、心理辅导和康复、教育等专业指导,逐步在残疾人服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5.残疾人急难救助。 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落实包保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帮助。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被监护人所在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护措施。对于如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残疾人,民政、卫健、住建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予以急难救助。

(二)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

1.加强残疾预防工作。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制定实施《巴中市巴州区残疾预防和行动计划(2021-2025)》,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保障和服务体系,成立巴中市巴州区残疾预防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制。结合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等活动,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形成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意识。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发育障碍致残。大力推进0—12岁儿童残疾筛查,建立筛查、诊断、康复救助衔接机制。引导健康生活方式,减少慢性病致残。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和干预,预防和减少精神残疾发生。开展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及公共场所急救设备配备,提高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救援能力,减少因灾害、事故、职业伤害、意外伤害等致残。

2.扩大康复服务供给。招引一家二级乙等以上的专业康复医院,加强脑瘫儿童、智力等残疾儿童康复救治,探索实施成年残疾人康复训练。贯彻落实《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整合资源、合理布局,建立完善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以实用易行、受益广泛的康复内容为重点,为残疾人提供综合性康复服务。将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纳入地方综合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和建设。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融合康复、文化、体育、托养等功能。整合基层康复资源,以村医进残协为契机,支持家庭医生担任社区康复协调员,发挥好村医专业知识和近距离地指导残疾人、服务残疾人的优势。加强对村(社区)残疾人康复站资产的管理,让村(社区)康复站发挥应有作用。

3.提升康复服务质量。加强社区康复工作,村(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康复活动场所设置率>90%,社区康复协调员配备率>90%。支持签约医生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个性化签约服务,建好残疾人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家庭医生上门服务、电话问诊服务,服务满意度>80%。鼓励和发挥中医药在康复中的独特优势。有效承接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等省级康复资源下沉,支持巴中市巴州区妇幼保健院建设区域性示范性残疾妇女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加入四川省残疾康复服务学科联盟。健全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继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行动。培养残疾人康复服务专业人才,加强地方性康复人才培养,将残疾康复服务人才纳入本地紧缺专业人才定向资助培育计划。

4.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引进专业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1家,负责全区范围内的听障、智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强化康复民生项目的实施,以抢救性康复为重点,对符合条件的0-12岁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确保应救尽救。建立卫生健康、妇幼机构残疾儿童筛查信息共享制度。做好年度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准入工作。建立残疾儿童康复综合体,提高残疾儿童康复质量和专业化水平。建立残疾儿童康复联合体,提高残疾儿童康复质量和专业化水平。

5.做好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工作。探索建立辅助器具适配及补贴等制度,研究制定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指导目录,探索实施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项目。完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支持社会力量及医疗、康复、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在基层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建设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辅助器具适配在线申请、远程指导、精准适配、实时补贴。探索社区辅助器具租赁、回收、维修等服务。

专栏三

残疾人康复服务重点项目

1.扩大残疾人康复服务供给。引进一家二级乙等以上的专业康复医院,加强脑瘫儿童、智力等残疾儿童康复救治,探索实施成年残疾人康复训练。引进专业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1家,负责全区范围内的听障、智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   

2.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评估,为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家庭照护者提供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和支持服务,针对特困残疾人和残疾孤儿实施福康工程、孤儿医疗康复计划等康复服务项目。

3.残疾儿童早期干预与康复救助服务项目。建立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治疗与康复救助衔接机制,实现早筛查、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的一体化管理,推动建立以家庭为中心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模式,推广残疾儿童家庭康复技术。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服务。试点扩大残疾儿童救助年龄范围,放宽对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合理确定救助标准。

4.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从日常发现到心理疏导的全链条服务,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5.康复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加强康复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康复医生、物理治疗师、作业治疗师、助听器验配师、假肢矫形师等康复专业人员规范化培训,将康复纳入全科医生、家庭签约医生、村医等培养培训内容。推动完善康复专业人才职业准入和职称晋升制度。

6.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项目。将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设施纳入地方综合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完善家庭医生担任社区康复协调员体制机制,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实现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和服务建档率>95%。村(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康复活动场所设置率>90%,社区康复协调员配备率>90%

7.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资助。探索建立辅助器具适配及补贴等制度,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适配基本辅助器具给予资助。

8.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推广开展脊髓损伤康复希望之家、中途失明者光明之家、精神障碍患者家属互助之家等残疾人互助康复项目。

(三)推动城乡无障碍设施建设

1.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继续开展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新建设施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等标准。乡村建设行动、城市更新行动中统筹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发挥好残工委的协调作用,协调搞好景区、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加快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不断提升社会的文明程度。实施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提高城乡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水平,结合厕所革命,配合推广无障碍厕所,配合开展无障碍镇、村(社区)创建活动,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

2.加快建设无障碍信息设施。将残疾人信息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新型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政府政务、公共服务、电子商务等信息无障碍建设,加快普及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自助公共服务无障碍设备。加快完善食品药品信息识别无障碍应用。

专栏四

无障碍设施建设重点项目

1.无障碍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城市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服务功能,公共交通工具应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停车场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和特殊教育、康养、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无障碍改造,完成上述区域无障碍公共厕所建设。

2.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建设行动。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3.无障碍信息和服务。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网上办事大厅信息无障碍。推动涉残自助服务终端信息无障碍。逐步实现区政府新闻发布会无障碍服务。

(四)提升残疾人特殊教育水平

1.构建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坚持教育发展优先,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的特殊教育体系,为残疾学生提供包括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在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巩固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具备办学条件的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实施学前教育。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健全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关爱和精准帮扶责任制,让适龄残疾儿童完整接受义务教育。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特教资源和办学规模。加强残疾人实训基地建设,促进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为残疾学生参加各类考试提供合理便利,努力使每个残疾学生都能获得公平的教育机会。

2.促进残疾人特殊教育发展。坚持立德树人,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四川教育现代化2035》及实施方案,制定实施新一轮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办好残疾人特殊教育事业,实施好圆梦助学工程。促进普通公办幼儿学前教育机构接收盲、聋、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入园。实施残疾学生义务教育暖心工程,巩固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健全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关爱和精准帮扶责任机制,让适龄残疾儿童完整接受义务教育。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探索定向培养特殊教育人才机制,支持残疾毕业生从事特殊教育事业。加强国家通用手语、盲文普推广。为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特殊学习用品、康复训练和无障碍等支持服务,为残疾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部分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专栏五

残疾人特殊教育重点项目

1.残疾学生义务教育暖心工程。对接中央和省级支持特殊教育发展资金,促进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实施好残疾人圆梦助学工程。

2.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发展项目。鼓励普通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对残疾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开展学前康复教育。促进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接受盲、聋人、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入园。支持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接受学前康复教育。

3.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项目。依法设立和规范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摸底排查和规范评估,给予科学的教育安置。完善送教上门工作机制。

4.融合教育推广项目。鼓励普通学校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入学。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资源教师及专业人员。

5.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项目。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能力提升和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加强国家通用手语盲文人才培训。

(五)推动残疾人文体事业发展

1.普及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鼓励特殊教育机构根据残疾人的特长、爱好,加强对残疾人文化艺术的培养。进一步推动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文化企事业单位为残疾人提供可及、优惠的服务,支持文化艺术工作者创编残疾人题材文化艺术作品、参与文化助残志愿者服务,将残疾人文化艺术繁荣发展纳入全区文化艺术发展范围统筹推动。积极开展全国助残日”“残疾人文化艺术节”“残疾人文化周”“国际残疾人日等残疾人节日期间的群众文化活动。全面推动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全民健身工程、全民阅读工程,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农村书屋实现无障碍建设,提供适合残疾人的服务内容和活动项目。深入开展数字化助残服务行动及残疾人阅读活动,推广残疾人数字阅读,逐步建立免费阅读体系,形成地方残疾人阅读品牌。开展乡村振兴残疾人文化服务专项行动。完善基层残疾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巴中市巴州区图书馆或其他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设立盲人阅览室,配备盲文图书、有声读物、大字读物以及阅读辅助设备。大力推动残疾人群众文化和特殊艺术发展,支持创作、出版残疾人文学艺术精品。积极培育发展残疾人文化产业基地及文创作品。

2.全面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大力宣传扶残助残先进典型。持续开展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活动,将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培育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支持残疾人文创产业发展,扶持残疾人文创品牌,鼓励残疾人参加国家、省举办的美术、书法、摄影、工艺品等各类公共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支持文化艺术工作者创编残疾人题材艺术作品。将残疾人特殊艺术纳入文化惠民演出等活动,邀请国家、省级残疾人文化艺术团开展基层巡演,组队参加省、市残疾人文化艺术(周)节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落实公共文化设施等公共场所对残疾人开放减免政策,创建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中心。开展乡村振兴残疾人文化服务专项行动。鼓励残疾人参加全民阅读活动,推广残疾人数字阅读,打造地方残疾人阅读品牌。

3.普及残疾人健身体育事业发展。将残疾人体育纳入全民体育工作大局,引导社会各类团体关心、支持、帮助和组织残疾人参与体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体育活动参与率。推动《进一步加强四川残疾人体育工作实施意见》落地实施,将残疾人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各类公共体育场(馆)无障碍改造、向残疾人免费开放。村(社区)体育设施建设要统筹谋划考虑,做到残疾人体育场地、器材、信息、活动无障碍,充分发挥康复(健身)体育活动室的引领示范作用。按照《健康四川2030”规划纲要》,组织残疾人参加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实施好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进社区项目。

4.推动残疾人竞技体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健全残疾人运动员培养体系,组织参加特奥、残奥、残疾人健身等重大残疾人体育活动,为残奥等体育运动协调发展输送地方人才,实现巴中市巴州区残疾人竞技体育新发展。

专栏六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重点项目

1“5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项目。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5个一文化服务(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依托农村文化大院,创建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中心(站、点)。

2.盲人文化服务项目。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版本的电影电视剧。继续开展盲人数字阅读推广工程。推动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区)建设。增加公共图书馆盲文图书和视听文献资源,鼓励电影院线、有线电视提供无障碍影视服务。

3.残疾人文化产业发展项目。扶持一批吸纳较多残疾人就业、具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文化产业基地。积极组队参加省、市残疾人文化艺术(周)节。

4.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推广适合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项目、方法和器材,培养残疾人康复健身指导员,发挥好康复(健身)体育活动室的引领示范作用。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进家庭、进社区活动。组织开展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等群众体育活动。

5.残疾人竞技体育提升项目。进一步健全残疾人运动员培养体系,促进残奥等体育运动协调发展,提升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

(六)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增收

1.落实残疾人创业就业政策。全面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四川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研究制定《巴中市巴州区促进残疾人就业实施方案》。落实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财政、税收、金融等各项政策。加强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

2.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广泛宣传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采取预留岗位、定向招录(聘)等方式,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加强残疾人就业安置确认,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情况的执法检查。在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社会保险、金融信贷等方面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扶持残疾人参与网络零售、直播带货等电商销售新业态,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振兴传统工艺等项目,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创产业。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各级政府开发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加大对阳光家园”“残疾人之家等辅助性就业机构的支持保障力度,组织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等就业更为困难的残疾人就近就便参加生产劳动、进行职业康复、实现社会融合。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支持农村产业发展项目优先吸纳残疾人小农户就近就地务工就业。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双创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吸纳扶持农村残疾人就业,带动残疾人就业增收。扶持盲人按摩产业规范发展,拓展盲人在文化艺术、心理卫生、信息化应用等领域就业渠道。帮助残疾人发展居家灵活就业和创业,扶持残疾人亲属就业创业,实现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1人就业。

3.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21—2025》,强化残疾人就业培训,将残疾人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点群体,帮助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普遍能得到相应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落实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继续开展盲人按摩、残疾人电商、美容美发及农村残疾人种养殖实用技术培训,开设残疾人传统手工艺项目培训班,支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技能大师建立工作室。开发线上线下相结合职业培训课程资源。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项目公示和培训成效评价。推荐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参加全国、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暨全国残疾人技能节和全国残疾人岗位精英赛。

4.改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主体作用,完善覆盖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精准化服务。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展一人一策就业帮扶服务,帮助更多智力、精神残疾人实现支持性就业。持续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及其直系亲属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加大政府购买残疾人就业服务力度,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

5.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权益。在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职工提供适合其身心特点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在晋职、晋级、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给予平等待遇。消除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创造更加包容、公平的就业环境。加大对残疾人就业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残疾人就业劳动监察,坚决查处和打击侵害残疾人就业权利的各种行为。

专栏七

残疾人就业创业重点项目

一、补贴类

1.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经营场所租赁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补贴、网络资费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到巴中市巴州区求职创业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给予补贴。

2.残疾学生见习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在见习期间给予补贴。

3.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补贴。对正式招录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购置改造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安排残疾人实习实训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

4.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场地租金、机构运行、无障碍环境改造、生产设备和辅助器具购置等补贴。

5.通过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 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奖励类

1.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2.残疾人就业服务奖励。充分发挥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在残疾人就业供需对接方面的作用,对推荐残疾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按就业人数给予奖励。对为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辅助性就业机构提供就业项目、经营场地等支持的企业或单位给予奖励。

三、就业服务类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项目。编制50人以上(含50人)党政机关,编制67人以上(含67人)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2025年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

2.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建设项目。依托农村创业创新孵化实训基地以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一批带动辐射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带动残疾人稳定就业、生产增收。

3.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依托企业、社会培训机构等,探索建设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打造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实习见习和开放式、全要素、可复制的就业创业示范服务平台。

4.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项目。地方设立的乡村保洁员、水管员、护路员、生态护林员、康复协调员、残疾人专职委员、农家书屋管理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及其直属亲属。在社区服务项目中,扩大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设置。

5.残疾人辅助就业项目。加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能力建设,依托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之家等推进辅助就业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定向采购等方式予以支持。引导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提供辅助性就业服务,通过社会组织、市场机制开发辅助性就业项目,扩大安置残疾人就业规模,提升残疾人就业水平和质量。

(七)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1.提高残疾人事业法治化水平。推动《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有效实施,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权益。加强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规划,加强残疾人·普法宣传工作,继续开展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加大全媒体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普法精准度。建好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

2.创新残疾人法律服务方式。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加大法律援助政策落实力度。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残疾人权益维护应急处置机制,坚决打击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法律援助志愿助残行动,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实现维权无障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为残疾人提供公益性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等服务。支持更多残疾人、残疾人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并提供履职便利。

专栏八

残疾人法制保障重点项目

1.专项普法行动。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和专项普法行动。

2.残疾人维权法律救助站建设项目。继续推进建设残疾人维权法律服务站。

(八)加强残疾人组织体系建设

1.健全和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认真落实中央群团改革和中国残联改革精神,围绕强三性”“去四化的要求,深化巴州区残联改革,优化残联代表大会和主席团成员结构,扩大代表大会和主席团成员中残疾人及亲友、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的比例。夯实基层组织基础,加强乡镇(街道)残联规范化建设,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全覆盖。探索在残疾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比较集中的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媒体组织中建立残疾人协会,实现残疾人联系服务全覆盖。

2.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实施残疾人组织建设强基育人工程,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进入残联工作。加强残疾人干部的培养选拔与人才储备,有计划地选调优秀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通过公益性岗位、合同制管理、提高补贴标准等途径,解决残疾人专(兼)职委员(联络员)待遇,发挥好残疾人专职委员作用。实施残联系统干部能力提升计划,实现对残联工作队伍培训的全覆盖。

3.增强残疾人基层服务能力。加强基层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将残疾人公共服务纳入区、乡镇(街道)政府公共事务事项清单;实施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建设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开展残疾人需求评估,加强资源统筹;将残疾人纳入城乡综合治理和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对象。村(社区)将残疾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实现乡镇(街道)有机构(设施)、村(社区)三有(有机构、有人员、有服务);开展特殊困难残疾人上门访视、上门办证、上门服务,支持社会公益助残组织在基层开展各类助残服务。

专栏九

残疾人组织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1.强基育人工程建设项目。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通过公益性岗位就业、合同制管理、提高补贴标准等途径,逐步提高残疾人专兼职委员、联络员待遇。

2.残联干部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残联系统干部能力提升计划,实现对残联工作队伍培训的全覆盖。

3.残疾人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五个专门协会人员、场地、设备设施和经费保障。

4.支持涉残社会组织发展。通过线上线下培训、参观实训、孵化基地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孵化巴州本土助残社会组织。扩大购买助残社会组织服务范围和数量。

5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系统提升项目。探索建立村医担任残协专职委员、康复协调员机制,落实补贴补助。

(九)优化残疾人发展社会环境

1.开展残疾人扶残助残示范引领活动。在全区开展的·红旗手、·青年奖、青年创业奖等评选工作中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挥残疾人先进典型的榜样带领作用,激励包括残疾妇女、残疾青年在内的广大残疾人建功新时代的动力和热情。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和平等、参与、共享、融合的现代文明理念,全面树立和宣传残疾人自强自立的先进典型,加强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自强模范、助残先进事迹宣传,生动展示新时代残疾人的自强风采,弘扬社会正能量。

 

专栏十

优化残疾人发展环境重点项目

1.残疾人自强自立先进典型宣传项目。常态化开展全区自强自立残疾人先进典型、助残先进事迹、残疾人事业先进个人宣传活动,培养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2.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村(社区)居委会和残疾人协会对残疾人开展经常性走访探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协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

3.残疾人服务设施巩固提升项目。提升服务功能、升级服务目录,实现业务、资源、服务等全方位协同。

4残疾人之家、残疾人康复站建设。利用我省两项改革后闲置的设施,采取资源共享、服务融合等形式加大阵地建设力度,按需开展服务。

 

2.强化志愿助残工作。完善社会助残机制,将助残服务纳入志愿服务总体规划。推动志愿者助残服务的项目化运作和制度化管理。突出需求导向和精准服务,完善深化志愿助残服务平台建设,为残疾人提供多样化、精细化服务。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等广泛开展助残慈善项目,开展常态化、专业化的助残志愿服务,并推动志愿服务向乡村和家庭延伸。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领导工作机制

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人民政府残工委统筹协调,残工委成员单位分工协作,残联组织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协同高效的崭新工作局面,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按规定完成第五次残代会的召开,配齐配强区残联班子,发挥兼职副理事长独特作用,不断探索和深化残联改革,配齐配强乡镇残联,逐步实现专职、专人、专责。建立健全残疾人五大协会,配齐配强协会班子成员,发挥协会联系服务残疾人的作用。加强与人社部门的对接,加大对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使用力度。探索完善村(社区)残协建设,发挥好村医为残协专员独特性作用。规范和完善残疾人证的办理,强化残疾人证的动态监督管理。

(三)深化政务审批改革

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提升涉残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构建便捷高效的残疾人服务网络,推行残疾人服务最多跑一次,推动社保卡加载残疾人服务信息,减少残疾人生产生活不便,助推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更好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新期待。

(四)提升残疾人事务治理能力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强化残疾人事业领导体制建设,聚焦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就业、教育等重点领域,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科技助残,构建协调发展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大力开展示范性、引领性活动,凝聚社会合力,全面提升残疾人事务治理现代化能力。

(五)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积极开展残疾人工作对外交流合作,学习市内其他县区残疾人工作先进经验。推进与市内其他县区残疾人就业创业异地协同扶持,引进其他地区成熟助残社会组织,开展扶残助残合作。

五、规划实施组织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代表、管理、服务职能。

(二)建立统筹协调机制

实施本规划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区残联要成立规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之间协同合作机制,加强沟通协商和交流,做好本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年度计划、实施方案等,确保规划的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检查督查考评

要把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列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绩效考核和问责力度。区残联及区级相关部门要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年度检查、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公开规划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

编辑: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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