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2-06-13 17:26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推动《四川省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巴中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任务落地落实,为推动“四区共建”,建设清爽奋进幸福巴州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制定本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和区级各部门要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要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区“八五”普法、“法律七进”“双百”和“基层行”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运用“大美巴州”APP、“巴州发布”公众号等各类融媒体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工作,切实增强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责任单位: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级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和区级各部门在党委(党工委、党组)统一领导下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和区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扛牢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要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抓实“关键少数”,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要求。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协调督促责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和推动落实。积极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抓好示范创建100项指标的落地落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质量,进一步规范报告内容和格式,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等区级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行政决策程序实施。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巴中市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巴州区贯彻落实《巴中市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补充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范围、权限、规则。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强化风险评估,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合法性审查率达100%。严格落实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决策过程中的各类文件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及其它重要资料全部收集整理,归入重大事项决策案卷。[责任单位:区级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大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好差评”月度考核评比机制,发布“好差评”榜单,落实奖惩机制,全面推行“红色代办”政务服务代办机制,提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成效,确保企业群众反映问题及时解决。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落实,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清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动态调整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依法严厉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以及侵害经营主体人身、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区级部门]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区、乡镇(街道)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推进行政执法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与创新创业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落实“首违不罚”清单,确保执法尺度统一。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持续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提升执法工作社会满意度。[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区级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深入贯彻《巴中市巴州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整合行政复议编制资源,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决定等工作流程。加强行政复议中调解、和解工作,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健全“考核+问责”出庭应诉追究机制,坚决防止“告官不见官”现象发生,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 100%。对于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进行说明,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等区级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促进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医疗纠纷、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等方面的行政调解,及时妥善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深化“大调解”工作体系。用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信息系统,发挥大数据在调解中的作用,打破部门资源壁垒,做到应调尽调、能解尽解。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强化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巴州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区级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公开范围,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惠民利民等领域的基层政务信息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利用会议图解、“政务访谈”全媒体平台等新兴媒体和平台推进政务公开,加强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建立重要信息和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等区级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智慧法律服务”建设,进一步完善区中心、乡镇工作站,村(社)区工作室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推进法律援助、公证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激发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培养壮大公益法律服务机构队伍,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重点群体、特殊案件当事人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做到重点对象应援尽援。持续推进法治体检常态化,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等区级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加强应急处置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深化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法治宣传引导,做好洪涝、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的应急救援处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要求,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巴州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等区级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一、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政务服务目录和实施清单,推动自建业务系统与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推动全区政务数据共享和有序汇聚,推出更多“一网通办”前提下的“一件事一次办”“全程网办”事项。落实“川渝通办”要求,拓宽通办范围,最大程度便利企业和群众。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推进“智慧执法”“掌上执法”。[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司法局等区级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编辑: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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