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营商环境“好差评”过程评价、三方评价得分情况的公示
按照《中共巴州区委办公室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州区营商环境“好差评”实施办法>的通知》(巴区委办字[2021]11号)要求,现将我区2021年第一季度营商环境“好差评”过程评价及三方评价得分情况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4月13日下午18:00前向巴州区行政审批局反馈(电话:0827-5225601)。
巴州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4月12日
编辑: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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