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飞机防治蜀柏毒蛾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17 09:53 【字体:  

为及时有效防治蜀柏毒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巴中城区及部分乡镇(街道)开展蜀柏毒蛾飞机防治工作(以下简称“飞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治时间。2023年4中下旬(具体时间由区林业局通知有关乡镇和街道)。

二、防治区域。巴城城周八山生态保护区及相邻交通路网适宜飞防的林分,共涉及6个城区街道办事处及三江镇、光辉镇、平梁镇、枣林镇、大茅坪镇,总计飞防面积2.5万亩。

三、禁止行为。飞机施药作业期间,禁止在飞防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烧灰积肥等野外用火;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无人机、航模等低空飞行器、飘浮物;禁止向飞机投掷弹药、石块、棍棒、绳索等物品;禁止在作业区及周边区域架设高压电线杆、铁塔等20米以上建筑物。

四、注意事项。防治蜀柏毒蛾作业的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高度,不会对地面人、物造成安全威胁。飞机防治用药为专用杀虫剂,属于无公害高效低毒农药,对人畜无害,对水源、环境不会造成污染。防治采用的药物剂型含悬浮剂,为避免引起药物过敏人群及蜜蜂、鱼类等的不良反应,请飞防区域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宣传动员,提前排查规模养殖蚕、蜜蜂、水产养殖地点的坐标点位,并报区“飞防”办公室;请作业区群众在飞机作业时不在露天晾晒衣物、粮食及其他物品;在施药前一天将蜂群撤离至安全区域或关好蜂群,对水产养殖区域采取搭设隔离薄膜等防护措施。在施药后15天内,农户、居民不在防治区域采集新鲜瓜果、蔬菜、野生浆果、野生蘑菇等,不得采摘桑叶喂蚕,防止家禽家畜进入防治区域。

特此公告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3日

 

编辑:蒋孟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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