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技术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4 09:50信息来源:巴中市巴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我区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信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7号)、《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巴人社函〔2023〕165号)要求,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我区2023年度我区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对象

巴州区各部门(含在我区本级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从事机械工程、能源电力、电子信息工程、冶金工程、化工工程(医药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工艺美术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煤矿工程(矿山工程)、材料工程、白酒工程等(具体专业见附件9)工程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和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和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条件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规定执行,任职年限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

(二)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申报管理,要求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三)存在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且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并将相关情况公示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

(四)专业技术人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时,若因工作需要对原取得中、初级职称进行确认的,可申请职称确认,确认工作按照《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级职称确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巴人社办发〔2022〕119号)执行(附件8)。

(五)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专业名称必须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相符(见附件9)。

三、申报材料种类

(一)中级

1.申报单位《关于××同志评审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函》1份,文件内容要明确审核情况及申报意见。

2.申报单位申报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的纸质花名册(式样见附件5)及电子文档各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式样见附件2)一式2份,表中贴照片栏,须贴上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申报者和所在单位按填表说明分别如实填写表内各项内容。

4.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1份。内容包括: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情况以及业务工作业绩。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签字均由本人手写(打印姓名无效)。

5.任现职以来,能真实体现其对应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或代表作佐证资料1份。

6.申报单位《关于××同志中级职称的推荐意见》综合推荐材料1份。内容包括:对申报人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学术水平、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等的评价。

7.近5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式样见附件3)及《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式样见附件4)各1份(可交复印件,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

8.助理级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文件,聘用文件(或劳动合同),以及业务工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经济社会效益等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含“学信网”、“学位网”的学历、学位查验报告)及本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各1份。

9.《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式样见附件6),申报人必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手写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不得代签。

10.继续教育证明材料1份,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及《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申报人应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提供近4年或任职以来取得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二)初级

1.申报单位《关于××同志评审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的函》1份,文件内容包括申报人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在单位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及主管部门的申报意见。

2.申报单位对申报初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的纸质花名册(式样见附件7)及电子文档各一份。

3.单位《关于××同志初级职称的推荐意见》综合推荐材料1份,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式样见附件2)的填写要求同中级。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通过“学信网”或“学位网” 进行查验,并提供查验报告)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共知识继续教育成绩单各1份,审查人须签复印属实及审查人姓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材料请按上述条款罗列的顺序进行装袋。申报员级参照初级申报材料,由技术员晋升助理级其申报材料请参照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材料要求执行。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推荐单位在报送推荐评审人员材料时,应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推荐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有关栏目签署明确意见。所有签字均由本人用手写,机打无效(凡属复印件,须经原件审核人签字,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放于XX处”,经办人×××,以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

(二)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明确推荐意见,填写“已进行业绩贡献公示,无异议”,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

(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左侧胶装(诚信承诺书装入评审表“填表说明”前),并按表内说明进行填写。个人政治思想业务工作总结、业绩佐证资料、单位综合推荐材料等用A4纸打印,所有材料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表(式样见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用纸质档案袋封装送审,档案袋上贴材料目录表。

(五)在纸质申报的同时,从个人端系统申报(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完毕后,所在单位通过申报单位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初审后提交。系统申报内容必须与纸质资料完全一致。

五、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一)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200元(含答辩费60元),申报员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

(二)申报中级职称需参加专业测试和答辩、申报初级职称学历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需参加答辩;专业测试、答辩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专业测试、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单位于为2023年11月27日将材料(含电子版)报至区经信局人事股,申报者本人交材料、材料不齐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联系人:王玉华,联系电话:17723404441,QQ邮箱:84146208@qq.com。

 

附件:(附件1-9)评审表格.doc

巴中市巴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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