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巴州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巴州区“散乱污”企业整治补助方案》

发布日期:2020-05-19 11:06信息来源:区经信局 作者:区经信局 【字体:  

文件链接: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州区“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巴州区“散乱污”企业整治补助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整改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督察反馈的“‘散乱污’企业排查不力、认定不清、整改成效差,‘散乱污’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等问题,按照中央、省环保督查组“尽快采取措施,有效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改”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散乱污”企业入驻巴州工业园、小微企业园集聚集群发展。特制定了《巴州区 “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巴州区“散乱污”企业整治补助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实施方案》正文分为总体要求、整治内容、整治措施、责任分工、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六个部分,三个附件。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坚持“先停后治、分类处置”原则,按照“依法依规、全面排查、分类整治、限期完成”要求,计划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第二部分整治内容:“散乱污”企业整治对象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应办而未办理相关手续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不能达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标准和土地要求的工业企业及集群(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分布在城乡接合部和乡镇的化工、砖瓦窑、废塑料加工、碎石、采石、石材加工、耐火材料、搅拌站、拌合站、水泥制品、小造纸〔火纸〕、小煤球加工、印刷、食品加工、家具制造以及板材加工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第三部分整治措施:动态排查合理分类,严格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整改提升一批”精准施策分类整治。

第四部分责任分工:根据职能职责,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进行分工,落实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责任。

第五部分实施步骤:分为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宣传发动、搬迁整治、强制关闭五个阶段,顺序推进。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强化政策支持三是强化协调联动;四是强化督导考核。

(二)《补助方案》正文分为补助适用范围、补助类别及标准、工作步骤、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对该补助政策的适用范围进行了界定:主要是对巴州区辖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及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证照手续不全需关停或搬迁入园的企业。

第二部分为补助类别及标准:“散乱污”企业补助共分为整合搬迁的企业、关停取缔的企业、入驻小微企业园的企业三个方向的补助政策。

第三部分工作步骤:分为登记锁定、意向征集、协议签订、资金兑现四个阶段,有序推进。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落实部门责任;三是严明工作纪律。

编辑: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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