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巴州区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04-23 16:23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根据巴州区人民政府与四川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农担公司)签订的《财经互动助推农业产业发展信贷担保合作协议》(川农担政担〔2019〕45号)要求,确保政银担合作工作落到实处,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发展,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巴州区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工作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创新财政支农投入方式,着力破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题,有效撬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产业的信贷资金投入,激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活力,助力农业产业发展工作,努力实现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健康发展、转型发展,全面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风险补偿金

整合筹集相关资金,建立“巴州区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融资贷款风险补偿金”(以下简称风险补偿金)。风险补偿金总规模暂定为2000万元(以后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适时增加风险补偿金总规模),按4年分期由财政统筹安排到位。首期规模为500万元。其中2019年区财政统筹安排500万元。

(二)明确农担支持政策

具体明确了支持范围、支持对象、贷款额度、贷款用途、融资成本、支持期限。单户(个)申请对象贷款额度控制在10—200万元(含),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由合作银行根据经营主体实施项目核定。

(三)明确业务办理流程

具体流程为:需求收集-主体申请-银行审查—项目确认—担保审批—银行放款-项目备案—贷款收回—追(受)偿—逾期代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农业产业发展信贷担保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区财政局、区巴药局、区经信局、区文广旅局、区商务局等涉农主管部门以及区金融办、合作银行、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

明确了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乡镇政府、担保公司、合作银行的职能职责和分工。其中担保公司和银行主要负责业务办理 ,农业农村局进行担保确认,其他单位做好宣传、协调和配合。

(三)开展绩效评价。

每年开展一次绩效评价。风险补偿金带动的担保贷款增速、贷款户数、审贷获得率等综合指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且未发生代偿损失的,可适当增加风险补金额度;反之,将调减风险补偿金额度(但补偿金余额不低于应出资额),或取消合作银行合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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