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8 11:22信息来源:区医保局 【字体:  

   现对《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通知》起草背景及意义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是参保人办理医保业务的身份凭证,全面适应于就医、购药、缴费等各项业务。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是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是让人民群众享受更优质、更便捷医保服务的现实迫切需要,是提高医保治理能力、完善便民服务体系、促进“互联网+医保”发展的有效载体。为引导全区群众充分认识到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升全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和使用率。特起草本《通知》。

二、《通知》文件依据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医保网信办〔2019〕39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10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8号)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0〕59号)文件精神和市医保局对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的工作要求。

三、工作目标、任务、要求

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全区90%以上的参保人员激活申领医保电子凭证。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占比分别不少于80%、70%、60%,医保电子凭证结算使用率超过5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移动支付上线,移动支付结算占比达20%以上。

工作任务:区医保局负责协调解决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制作并下发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宣传资料;区级各部门督促本单位职工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各乡镇(街道)要在辖区开展广泛宣传,引导辖区居民人人注册激活;区教科体局组织各学校引导学生家长激活使用;各定点医药机构积极引导参保人员在就医购药时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工作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利用各种线上线下渠道在全区进行广泛宣传。区医保局加强督促,将各定点医疗机构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执行范围:全区。执行期限:长期。

五、文件要求实施时间

自印发之日起。

 

编辑: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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