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4-03-14 15:37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字体: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3年8月,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相继印发了《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四川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支持餐饮企业使用管道天然气,有条件的地方推进使用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企业“气改电”。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巴中市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方案》,启动全市“瓶改管”“瓶改电”工作。我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点多量大面广,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极易因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不当酿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实施“瓶改管”“瓶改电”工作迫在眉睫。

二、总体要求

坚持“应改尽改,能改则改”的原则,建立“政府统筹、部门牵头、辖区主体、企业主责、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有序推动使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等场所“瓶改管”“瓶改电”,2024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风险较大的餐饮等场所改造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消除安全隐患。

三、适用范围

按照“应改尽改”原则,全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户内管道燃气建设改造规范的餐饮等场所可实施“瓶改管”,满足电力增容及供配电设施布点区域内的餐饮等场所可实施“瓶改电”。按照风险隐患等级,分三类进行改造(即:重点改造类、有序改造类、其他改造类),其中将已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现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且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的餐馆、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大排档、食品小作坊等各类餐饮场所列为重点改造类,明确要尽快完成改造任务。

四、主要内容

(一)按时分类推进。2024年2月25日前,全面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建立清单台账,实行一店一价、一店一档案管理。2024年5月25日前,攻坚完成重点改造类场所的改造工作,同步推进有序改造类和其他改造类场所的改造工作。2024年6月30日前,查漏补缺,评估验收改造成效,基本完成改造工作。

(二)强化安全监管。按照管道天然气、供电商业配套安装基本要求,督促改造企业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和供气、供电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改造施工质量和安全检查,做好工程验收移交,抓好改造后通气、通电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确保燃气、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三)落实优化政策。按照“政府奖补一点、鼓励企业承担一点、用户出资一点”的方式筹措改造资金。鼓励管道燃气企业、供电企业通过减免勘察设计费、鉴定检测费,实行集中采购材料、给予安装优惠等方式降低改造成本。燃气、供电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改造工程的出资责任,降低用户出资比例。

(四)加强工作保障。对改造工作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措施配套、加强督办问责、加强监督执法4个方面进行明确。

(五)明确职责分工。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要成立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工作组,由政府领导牵头,加强协调,建立健全会商研判、高效服务、联动监管、联合执法等机制,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改造中的矛盾和问题。区人民政府是实施主体,迅速组织动员,政府领导靠前指挥、组织推进,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推动各行业符合改造条件的用户应改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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