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徐天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15 10:33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区政府办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开发区科技园、巴州工业园、盘兴物流园:

经2019年3月13日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十九届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徐天林同志为区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何文国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会计师;

喻婷同志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平同志为区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何昊泽同志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卓同志为区统计局总统计师(试用期一年);

陈涌泉同志为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勇同志为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彬同志为区文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魏倩同志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孟芝同志为区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苟忠同志为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易星任同志为区人才交流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国强同志为区精准扶贫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剑同志为西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蓝翔同志为水宁寺镇便民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首权同志为大和乡便民服务中心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忠同志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秀明同志为曾口中学校长;

明志华同志为区财政局主任科员;

邓泽舒同志为区审计局主任科员。

免去:

李伟芳同志巴州工业园管委会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属于合并的、不再保留的、更名的或者机构规格调整的区政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含挂牌机构、内设机构),其领导成员有关职务自然免除。其中,没有提名的,保留原职级待遇;非领导职务干部同步转任新单位相对应的非领导职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中,未再重新提名任职的监察分局局长、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