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15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9-07-10 17:28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作者:区政府办 【字体:  

A  

巴州府函〔201967  

李仕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巴城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第15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巴城公厕基本情况

通过近年巴城创建全国卫生、文明城市工作,全面推进巴城公厕建设进度,目前,巴城现有公厕111座,其中:区环卫局管理32座,城区加油(气)站、景区、广场和项目配建公厕79座。除此之外,临街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等公共建筑物内开放厕所100余座。

    二、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公厕数量不足,分布不合理。根据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城市建成区内每10000人建设3座公厕”的工作要求,巴州区城区常住人口约40万,应建设120座公厕。目前,巴城公厕111座,数量上基本能达到创建要求。但分布不合理,如:中心城区、商业区、居住集中区公厕数量不足。形成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规划滞后等历史原因,巴城部分区域没有规划建设城市公厕,若现在补建公厕:一是规划上供地难;二是因“邻避”效应问题,周边居民阻工,导致公厕建设难以落地。

   (二)公厕管理标准参差不齐。巴城公厕实行“谁建设、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管理业主多,部分企业和个体公厕管理经费保障不足,监管不到位,导致部分公厕卫生差,设施陈旧、维修不及时,广告乱张贴等现象存在。

   (三)公厕“收费”现象。巴城目前有4处公厕实行收费,因该类公厕产权大多为私有,且位于老城区繁华商业区域,有效地弥补了老城区公厕数量不足的短板。根据《城市公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号)第二十一条:“在旅游景点、车站、繁华商业区等公共场所独立设置的较高档次公厕,可以适当收费”之规定,该类公厕对市民开放实行收费是合理的,且所收费用基本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用于公厕水电、维修和值守人员工资支出。

    三、提案建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公厕规划的问题。经协调市规划部门,将公厕建设纳入巴中市城市总体规划,重点通过公共绿地、巴城旧城区改造等项目规划配建一批城市公厕,逐步改善城区公厕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目前,回风北路、津桥湖、晏阳初大道滨河路已规划公厕9座,建成3座,在建2座。

  (二)关于公厕建设及标准的问题。一是将公厕建设纳入民生工程项目,分解下达了年度工作计划,由区环卫局具体实施,确保公厕数量逐年递增。2018年新建城市公厕3座,改建2座;2019年新建城市公厕3座,改建1座,现有2座已完工。二是以全国旅游标准化建设为契机,在公厕建设标准上提标,完善公厕无障碍设施、残疾人卫生间、第三卫生间、爱心座椅等设施,已完成圣泉水务旁旅游公厕改建,2019年下半年启动红军路公厕改建项目。同时,完善城区已建成公厕指引标识标牌设置,按创文要求,达到城区主次干道500米有1个公厕指示标牌的标准,便于市民就近如厕,共新增、更新公厕指示标牌100个。三是抓好开发项目公厕配建。督促规划部门在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上,把好配建公厕建设位置、面积和竣工移交工作。目前,城南华府、丽阳时代、回风容邦国际等5个项目配建公厕已全部建成向市民开放。

  (三)关于公厕收费的问题。鉴于公厕权属等特殊原则,采取分类处置、分类管理方式。一方面督促相关部门对巴城现有隶属于财政供给单位的收费公厕,由所在单位收回公厕经营权,免费对市民开放。另一方面对于产权属个体私有的公厕,不搞一刀切,通过向收费公厕给予适当的水电和管护费补贴方式,降低收费标准,由环卫部门加大该类公厕的管理力度,规范其“门前三包”责任,确保厕内卫生达标、设施完好。

  (四)关于加强公厕日常管护的问题。一是对城区所有公厕管理信息上墙公示,明确公厕管理责任单位和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加强社会监督。二是完善公厕管理制度和标准,及时清洁厕内卫生,清除小广告,定期消杀,及时维修厕内设施。三是加强对公厕管理的监督,由环卫部门加大对城区公厕管护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对责任单位及时提醒,并责成责任单位对厕内损坏或缺失的设施及时维修、添置,确保市民正常如厕。

  (五)关于提高公厕保洁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将公厕保洁人员工资福利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足额缴纳公厕保洁人员的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二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当年实际高温天数,向公厕管护人员发放高温补贴;三是根据全省、市总工会、住建、人力资源等部门相关文件,逐年提高环卫工人的工资标准,从而激励环卫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稳定性。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提出更多更宝贵的意见。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1日                          

(联系人:谢  波;联系电话:13547329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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