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关于做好极端高温干旱天气影响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30 10:41信息来源:巴州区民政局 作者:李宗沂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机关相关股室,各民政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根据《巴中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极端高温干旱天气影响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帮扶工作的通知》(巴市民发〔202244)要求,切实保障好极端高温干旱天气影响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生命安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

当前,我区正面临历史同期最高极端高温、历史同期最少降雨量、历史同期最高电力负荷叠加的严峻考验,极端高温干旱天气带来的次生灾害,对城乡居民和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极端高温干旱天气影响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充分用足用活社会救助保障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织密扎牢基本民生底线“安全网”,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两不愁”,坚决防止因疫因灾等原因出现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二、把握重点工作,夯实民生底线

(一)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低保扩围要求,进一步加强动态监测,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和人员,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范围,落实好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人员“单人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要严格执行《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巴中市特困人员认定实施办法》,结合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开展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工作的通知》,不得额外设置救助申请、审核、确认前置条件。

(二)强化急难生活救助。对受高温干旱、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根据需要直接给予临时救助。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水平。

(三)及时足额兑现救助资金。要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守住民生底线,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把保障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摆在突出位置,按时足额拨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等救助对象基本生活保障金,严禁挤占、挪用、滞留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救助金原则上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守护好困难群众的每一笔“救助款”。

(四)及时调整救助对象补助水平。按照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保680/月,农保480/月,城市特困人员884/月,农村特困人员624/月),完成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工作以及“天府救助通”系统更新,采用补差和分档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区民政局统一设定的分档等次,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档次及金额。

(五)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严格按照发改、财政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对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巴发改价格〔202216)要求,8月启动实施的为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根据区政府资金安排和财政资金保障情况,确保兑现到位,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过快而受影响。全面贯彻落实好省民政厅从今年9月到明年3月,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的部署安排,在现行覆盖低保对象、孤儿等7类群体基础上,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新增纳入保障。

(六)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行动。区救助管理站加强与公安、城管、卫健等相关部门衔接协调,在高温、强降雨等极端天气下,加大对车站、地下通道、桥梁涵洞、拆迁区域、废弃房屋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设置临时避暑场所于区救助管理站和城区临时救助点,劝说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进入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要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药品、食品、饮用水和救助联系卡,做好救助记录。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统筹资金开始形式多样的“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活动,确保困难群众清凉度夏。

(七)强化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和救助帮扶。充分发挥低收入监测预警平台作用,对部、省、市平台反馈的监测预警对象信息,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全面了解辖区内受灾情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与应急管理、乡村振兴等部门信息共享比对,对因高温干旱等极端天气遇困的低收入人口,针对性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或慈善力量帮扶,及时消除风险。加强对辖区内城乡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空巢孤寡独居老人、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体的走访排查、日常巡访、关爱服务和心理疏导,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社会救助范围。重点关注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低保边缘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重点关注救助对象的身体状况、饮食安全、防暑降温等情况。各乡镇(街道)要迅速将领取的“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活动凉被、电风扇、防暑降温物品等发放至困难群众,以缓解高温天气给困难群体带来的影响。

(八)强化民政机构安全运行管理。各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要强化安全运行管理。积极协调能源供应主管部门,保障民政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做好服务对象基本生活保障、环境降温保障。加强机构电力、燃气、通信等管线,以及通风、空调等设施设备的检查检修,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做好食品卫生工作和疫情防控,严防传染性疾病发生。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要减少服务对象高温天气户外活动频次,婚姻登记机关和殡葬服务机构要为办事群众提供饮用水和防暑应急药品,避免出现高温中暑、热射疾病等。

(九)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办理程序严格落实《巴中市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规程(试行)》要求,综合考虑困难群众实际情况,全面提升救助效能,压缩审核确认时限,对能通过经济状况核对获取相关材料的可不再进行入户调查。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积极应用“天府救助通”“天府通办”、核对信息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社会救助全流程线上办理、无纸化办理、“省内通办”,提高办理效率。

(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志愿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为受高温干旱等极端天气影响的困难群众提供关爱服务、救助帮扶等。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为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公安干警、城管执法人员、快递小哥、出租车司机等在高温下坚守的劳动者,提供饮品、遮阳伞、清凉药品等防暑降温物资,开展防暑降温知识科普。

三、压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落实

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充分发扬民政工作者贴近群众、熟悉群众的优势,以务实的工作作风,落实落细各项救助政策,用心用情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在疫情防控、极端天气防范、稳定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中的重要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指导,周密部署,统筹协调,狠抓落实,织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

 

                                       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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