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区困难群众外出(来返巴)人员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
为落实新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外出(来返巴)人员排查统计工作,按照4月25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专题会议及政府办通知,现就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困难群众外出(来返巴)人员排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新冠疫情防控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关心关爱困难群众作用,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外出(来返巴)人员排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排查统计,切实把困难群众中的外出(来返巴)人员情况摸准确,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二、做好排查统计,确保情况精准
(一)排查范围。辖区内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的外出(来返巴)人员。
(二)排查时间。2022年4月27日前完成排查及上报。
(三)上报要求。结合各村(社区)排查情况,按《巴州区困难群众外出(来返巴)人员统计及疫情管理登记表》(附件)要求,在2022年4月27日上午11:00前将电子档及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扫描件传至1799863151QQ邮箱,联系人:张晓丽,联系电话:18111348636。
三、严明工作经律,压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担负起属地困难群众中外出(来返巴)人员排查工作的主体责任,精准掌握困难群众外出(来返巴)情况。对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程序追责问责。
巴中市巴州区民政局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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