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202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2-03-11 14:31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字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统筹“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加快建设清爽巴州、奋进巴州、幸福巴州贡献力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

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强化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件。建立完善“领导干部、监管部门、市场主体”三张清单,坚持领导挂联食品安全制度,开展食品安全述职评议,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党政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相关部门每年12月底前要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将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区食品安全办、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下各项不再重复列出。)

二、强化专项治理,突出重点领域

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职责,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扎实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持续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试点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分析,持续开展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扎实开展农资打假和“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行动。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示范工作,培育示范乡镇,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管开具、市场监管部门管查验的联合推动机制。持续巩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工作,积极创建第四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区发改局、区教科体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常态监管,紧盯重点环节

加快“川冷链”平台应用,建立进口冷链食品从口岸到终端环节全链条追溯体系。进一步强化冷链物流运输防控、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冷库库长制等工作。推动连锁餐饮重点监管和餐饮服务放心消费街(区)建设,开展餐饮服务规范年活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风险分级管理,推进餐饮服务风险分级改革。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持续倡导“公筷公勺、中式分餐”等新兴“食”尚用餐方式,推动菜品烹制与卫生标准化、服务和管理规范化。加强厨余垃圾管理,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有效监管餐厨废弃物收转运各环节。全面实现食品经营者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深入开展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进货查验专项整治、“周三查餐厅、周四查市场”、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全面实现食品经营许可、备案“一网通办”、发放电子证书,严格落实审批改革办理时限、许可(备案)证复查等要求。(区委统战部、区经信局、区教科体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执法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严格风险防控,强化抽检监测

突出白酒、桶装饮用水、淀粉制品、肉制品、水产品、畜禽产品、蔬菜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和食盐等重点品种监管。组织开展肉制品、饮料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固体饮料标签标注。深入实施白酒品质提升行动,提升白酒抽检合格率,到2022年底,规模以上白酒生产企业HACCP等体系认证实施率达到100%。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格规范保健食品保健功能声称、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及企业保健食品营销行为。开展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行动,完成母婴用品店特殊食品规范经营“诚信店”“示范店”创建任务。建立健全乡镇农残快速检测体系,配备农残快检设备,落实专人开展农残快检工作,完成年度分配的农残快检任务。保障抽检经费,全面完成各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力争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其中,农业农村部门实施的农产品定量监测任务达到市级0.2批次/千人,县级0.8批次/千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5%以上,省级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100%。定期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开展地方特色食品、营养包、高风险食品重点监测,推动完善“检监联动”机制。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力度,且在区本级农产品定量监测中执法监督抽检数量不得低于20%。加强库存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区级质检机构各环节检验监测量达到200批次以上。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机制,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根据省级统一部署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强化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物、食品有害因素等风险监测,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立覆盖开展食源性诊疗的全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50%以上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网络。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粮食储备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依法查办案件,严打违法犯罪

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纪委监委等部门协作,强化行纪刑衔接。加大对互联网领域、农村和城乡接合部、进出口环节监管整治,强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联动和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全面开展“春雷行动2022”、“铁拳行动”、“网剑行动”、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冷链物流疫情防控、网络食品安全治理行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系列专项行动,对不明冷链食品走私入境、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经营、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农兽药,直播售假等行为进行严查重处,办理国家、省级挂牌督办食品案件,狠抓典型大案、要案,提升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落实食品安全案件“处罚到人”。聚焦省局5个执法子行动和市局自选“三小”治理、民生领域价格收费秩序2个子行动,在案件查办上求突破,重抓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定期曝光典型案件,强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违法失信名单管理,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粮食储备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能力建设,强化监管效能

(一)加快推进智慧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巴中市场e监管”建设步伐,提高“互联网+食品安全”覆盖率,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实施智慧监管行动计划,推动文旅康养、食品饮料领域市场主体入驻巴中e监管平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达100%,对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率达到100%。推广“食安封签”“阳光厨房”,建立“骑手”义务监督员队伍。建立多元互动交流机制,深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持续开展“网剑行动”。强化网络传销监测执法,依法查处新型网络传销行为。(区委统战部、区教科体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执法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好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公示。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实施食品经营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农产品生产主体质量安全“重点监控名单”和“黑名单”两个名单制度。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促进食品工业转型升级。积极探索学校食品信用监管工作机制和模式,推动学校食品安全信用联合监管,对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信用评级,实行动态管理。(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科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肉菜等重点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加大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监管力度,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乡镇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指导辖区农产品生产主体入驻国家(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录入种养殖过程信息、产品收获及销售信息等,建立全程质量追溯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科技攻关或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推进基层市场监管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市场监管所条例》,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治理规范化建设,依法集中承担片区市场监管工作。加快推进执法标志、证件、服装统一。持续推进区级领导“一对一”督导挂联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持续开展乡镇食品安全“穿透式”监管,通过开展全链条“穿透式”监管,排查风险隐患、整顿顽疾陋习、解决老难问题,改变乡镇食品生产经营小、散、乱的状况,推进基层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区市场监管局、区教科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粮食储备中心、区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提升“食品三小”治理能力建设。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推进全区“食品N小”提档升级,以“小而美、小而精、小而优”为标准打造食品小作坊、小经营点、小摊贩示范点,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开展小作坊治理提升示范建设。将食品产业发展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做优做强“地标产品”,擦亮地方金字招牌。充分利用本地农林产品资源优势,服务群众需求,打造食品小作坊集中街区。鼓励创新,推动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统一厂区、管理、标准、流程、检测,降低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执法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建设。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3.15”、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利用行政执法、公安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件和人民法院判例,对相关行业经营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有力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实现办理一批案件、教育一批从业人员、规范一个行业,切实改善全区食品安全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能力建设。推进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建设,全面打造各类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元;持续推进12315和12345平台合并运行,抓实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与行政约谈;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全面推广自行和解和首问责任制,不断提高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ODR单位的覆盖面。(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落实主体责任,构建共治共享

围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风险管理、检查实务等方面,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开展基层执法人员“1+5”能力培训,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监管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方式,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分类训考。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公开承诺活动,对失信企业公开曝光。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和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的典型经验以及食品安全监管成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区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编辑: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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