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区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含经营性网站名称登记)(预先核准)

发布日期:2018-03-29 10:17信息来源: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字体:  

事项名称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含经营性网站名称登记)(预先核准)

实施机关

巴州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办理类型

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4年国务院第648号令)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10号令)第四条第一款: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法核准登记企业名称。

办理条件

中国境内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及其他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注册的企业。

申报材料

1、申请

备注:融资性担保公司才提交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出具的筹建批复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办或当天办结(申请冠省名的除外)

特别程序及期限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证照或批复名称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运行流程

预审--受理—核准—取件

承办机构

巴州区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咨询方式

0827-5200132

监督投诉方式

²       市长热线:0827-12345;

²       巴州区纪委信访室:0827-12388;

²       巴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0827-5200165;

²       巴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827-5225602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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