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2021年12月1日起,老红军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到1476元/月;老八路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到1353元/月;其他离休干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到1230元/月。
二、从2022年7月1日起,老红军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到1632元/月;老八路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到1496元/月;其他离休干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调整到136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