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建设

关于分解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2023-06-12 16:03 作者:以工代赈办

曾口镇人民政府: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23〕26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我区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转下达你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组织项目实施。请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关于精准把握以工代赈资金投向切实发挥政策功能的通知》和国家、省以工代赈政策,坚持“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尽量不用施工队伍”等要求,按照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程序和批准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规范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和规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

二、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补助资金500万元。在红溪村新建3.5米宽产业道路3.39公里、渠系1.9公里;永红村新建3.5米宽产业道路2.71公里、整治山坪塘2口。

三、抓好劳务报酬发放。请严格按照上报的劳务报酬方案,精心组织项目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重点向易地扶贫搬迁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和因疫情影响未外出务工户倾斜;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建立劳务报酬专账,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额占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的35.1%以上,禁止将租用务工群众车辆或机械设备等费用计入劳务报酬,并通过“一卡通”平台及时足额兑现到位。

四、总结提炼典型经验。要围绕创新实施方式、探索贫困群众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获取劳务报酬、以工代赈资产入股分红、贫困群众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因项目设立公益性岗位等5个方面典型经验做法。

五、高度重视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加强以工代赈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要求,落实专人负责,认真收集以工代赈项目从前期工作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资料,按照一项一档的原则进行整理、编号、造册、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善规范。

    附件:1.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docx

          2.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xlsx
          3.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2023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docx

 

 

 

巴中市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