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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2023-04-14 11:21 来源: 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链接: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巴中莲山湖新区、巴州工业园、盘兴物流园、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

医保电子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是参保人办理医保业务的身份凭证,全面适应于就医、购药、缴费等各项业务。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是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是让人民群众享受更优质、更便捷医保服务的现实迫切需要,是提高医保治理能力、完善便民服务体系、促进“互联网+医保”发展的有效载体。为加快推进全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全区90%以上的参保人员激活申领医保电子凭证。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占比分别不少于80%、70%、60%,医保电子凭证结算使用率超过5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移动支付上线,移动支付结算占比达20%以上。

二、责任分工

(一)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协调解决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制作并下发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宣传单和《致广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一封信》《致广大参保群众一封信》《致广大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宣传材料,指导各乡镇(街道)及部门开展宣传工作。

(二)各乡镇(街道):安排专人负责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宣传工作,组织村社干部通过各类微信群、QQ群等广泛宣传医保电子凭证的便利性,在便民服务窗口、村(社区)张贴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海报、摆放宣传资料,引导办事群众注册激活,确保辖区居民人人注册激活。

(三)区教科体局:在全区各学校大力宣传,引导学生家长积极注册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四)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在经办窗口放置宣传二维码,引导办事群众积极扫码,注册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五)各医疗机构:发动本院医护人员在4月20日前下载医保电子凭证;在门诊收费窗口、住院结算窗口等显眼位置张贴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海报;在参保群众就医购药时,积极帮助引导未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人员激活和使用;引导住院病人下载医保电子凭证。

(六)各定点零售药店、诊所:积极引导参保人员下载激活医保电子凭证,重点引导城乡居民特殊门诊患者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结算。

(七)区级各部门:组织本单位所有人员(含聘用人员、派遣人员)在4月20日前下载医保电子凭证,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宣传,引导亲朋好友注册激活,在就医购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结算。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专题研究部署,统筹推进,组织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人员注册激活使用。

(二)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类线上线下渠道开展宣传,积极帮助未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人员激活,积极引导参保人员在就医、购药结算时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结算。

(三)强化考核问效。区医疗保障局将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低的定点零售药店、诊所和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约谈,并扣减年度考核分值。

 附件: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操作流程.docx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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